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西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报送2015年及“十三五”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3 15:48:36
各市经信委: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5年及“十三五”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通知》(国能综电力〔2015〕21号)精神,要求各省在确保供电、供热及人员妥善安置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省2015年淘汰落后火电机组计划,以及2016-2020年电力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请各市经信委按照通知要求,与本地区落后机组所属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相关部门协商,提出本地区2015年淘汰落后火电机组计划,以及2016-2020年电力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格式专文报送我委。

上一篇: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铁路监护道口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