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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提供可复制推广的基层改革创新亮点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3 15:53:12
各市发改委(综改办)、各省级试点县发改局(综改办)、省级试点企业:

  按照李小鹏省长4月8日听取全省转型综改汇报的指示精神,省综改办拟于近期启动综改试验区建设2013-2015年总结工作以及下一阶段《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请各市、省级试点县、省级试点企业总结梳理我省综改试验区批复以来、特别是转型综改《2013-2015年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本地区、本企业在资源型经济转型和综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改革创新亮点。改革创新亮点应符合以下标准:

  1、具备改革创新的内容,能够体现基层首创精神,避免将日常工作的重大进展作为改革创新亮点。

  2、已基本定型并形成了一定的改革创新成果,避免将正在酝酿的改革思路和初步启动的改革措施作为改革创新亮点。

  3、既针对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具备自身特色,又具有在一定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

  请各市、省级试点县、省级试点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汇总整理本地区、本企业基层改革创新亮点。每项亮点需形成总结材料,包括改革领域(指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十大领域,即从产业转型、财税改革、土地改革、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生态修复、城乡统筹、社会体制、行政管理、对外开放中选择其一)、改革内容(包括改革背景、改革措施和做法、形成的制度性文件等)、改革效果(包括改革创新取得的效果和形成的体制机制等,尽量有改革前后的对比),每篇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汇总后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省转型综改办邮箱zgbcyc@163.com。省综改办将择优筛选作为全省综改试验区建设2013-2015年总结的素材,并建议省政府在下一阶段综改试验区建设中进行推广。

 

  联系人:边云涛,吴 冲

  电  话:0351-31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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