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到各评委会收审材料截止之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
1、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现职年限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须任工程师满5年,即为2011年任工程师;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即为2014年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
①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b.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等其它替代材料总计3项以上。
c.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 5 万字。同时需提交1篇学术论文或其它替代材料,作为答辩内容。
②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等,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b.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市级以上或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技术项目两项以上,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c.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工程成套设备研制、技术推广应用、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三项(县属工程技术人员两项)以上,通过评定验收,已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d .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研究课题或技术项目,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专项奖一项以上;或获得省科技专项奖、市级科学技术奖、大型企业科技奖两项以上;或获得市级科技专项奖三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两项以上,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5、考核要求。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的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6、继续教育要求。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我省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注明4项内容。一是全面评价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二是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三是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三次公示制度;四是所在单位是否空缺高级工程师岗位。破格晋升者还须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落款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2)《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份。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4)答辩论文一式5份。申报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等相关内容打印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密封线内,论文打印在密封线外。论文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表头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5)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5份。申报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打印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密封线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在密封线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表头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6)近5年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
(7)《山西省高级工程师评审综合考评表》分为(一)、(二)两表,各印22份,左上角用胶水粘牢。表一加盖本单位及主管单位印章。
(8)论文、论著、课题总结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单独装订1册,封面和侧面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9)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个人获奖、继续教育证等证书原件。
(10)评委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单位个人双方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四、申报办法
(1)网上初审。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申报评审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填写《综合考评表》上报初审,申报人员将电子版发送至:sxgjgcs@163.com,发件人标题统一为:“2016年____单位____同志申报高级____师材料”。初审结果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发件人电子邮箱。
网上初审旨在节约外地人员来往太原的时间、精力,不是必须流程,经推荐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直接由各市经信委、省直各主管部门、省属各大型国有企业统一现场报送。
(2)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审查通过后,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岗位空缺情况,在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分别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部门、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并开具推荐函。
(3)现场报送。开具推荐函后,由申报人员将申报所需材料报至各市经信委、省直各主管部门、省属各大型国有企业职称管理部门审核。以上部门审核把关后,由以上部门统一集中报送至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申报人员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
各级单位职称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将符合条件的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参加评审。
五、申报时间
网上审核截止至10月21日。现场报送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至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接收。
报送日期 |
单 位 |
10月18日 |
大同市、吕梁市、阳泉市、朔州市、同煤集团、阳煤集团 |
10月19日 |
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晋煤集团、潞安集团 |
10月20日 |
忻州市、晋中市、太钢集团、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汾西集团 |
10月21日 |
太原市、太重集团、省直事业单位、其余企业 |
六、申报地点
山西经贸宾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北街14号,总台联系电话:0351-3040015)
附件:答辩材料打印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