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厅局,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委将组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3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刻制光盘)各1套上报我委。我委将对所报材料进行审验,并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
联 系 人:胡慧东
联系电话:0351-3119804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