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发改商品发〔2016〕978号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中广核古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古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古交阁上4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我委《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古交阁上4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1522号)予以核准,省经信委《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古交阁上48MW风力发电机组并网备案的函》(晋经信审批函〔2016〕35号)予以并网运行备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精神,现就该项目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中广核古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古交阁上48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上述价格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