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山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8月7日,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提效“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经验、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为突破,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大力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严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力争在审批服务领域打造“六最”标杆,加快推动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最短的时间 最快的速度
《实施方案》提出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重点开展“3545”专项改革,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一般性工业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大力简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2018年底前,申请新开办企业实现省级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公章刻制等事项;查封、抵押、注销登记等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他不动产登记逐步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性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
全省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承诺的方式对报建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动项目审批全面提速。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并、转、调、诺”等措施,力促项目审批全面提速。2018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
继续优化再造审批事项流程。2018年底前,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平均压缩50%,努力做到全国范围内流程最优。
与此同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2018年9月底前,公布省市县三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大幅精简审批事项,2018年底前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行“清单之外无证明”。
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积极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全面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减少企业和群众等候时间,便民服务事项排队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深化和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力抓好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高平市、灵石县改革试点,并在全省所有开发区(园区)复制推广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经验,推行行政审批局模式,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
同时,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2018年底前发布一批审批服务地方标准。在重点领域推行“四减两一”。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整合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8月底前建成贯通省市县乡的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共享。
此外,还要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提速扩容,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开,最大限度让企业用营业执照“一把钥匙”打开“准入”和“准营”两扇大门;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拓展。
环境更高效便捷 市场更公平开放
《实施方案》提出,同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相呼应,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新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中介服务事项多、耗时长、收费高及部分中介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垄断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凡是政府部门所属、主管和举办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脱钩改制,斩断利益关联。
建立涉审中介服务“三张清单”。各级各部门要清理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举办的企业所开展的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和收费,清理本部门、本系统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执业限制和限额管理规定,清理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在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兼职(任职)行为。2018年10月底前公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清单。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各地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由企业自主选择。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