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重点围绕关系“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国内外环境影响、省内发展条件变化、各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山西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也可围绕《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鼓励吸收在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加入课题组。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山西省“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于2014年6月1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sxgh518@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山西省‘十三五’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字样。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山西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6月25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7月上旬与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7月中下旬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8月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 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10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根据审查意见课题承担人应于10日之内,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
6、课题研究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的具体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一般在10万元左右)。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张娅妮、卫丽华
联系电话:(0351)3119518 3119536
电子邮箱:sxgh5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