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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2-05 15:52:42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全省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山西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大力扩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进行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山西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消防工作机制日益健全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乎长远发展的政策规定。全省各地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监察部门问责、媒体公示曝光、火灾隐患举报等长效管理措施。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25个行业部门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了消防工作督察、考评、奖惩制度,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职责和工作任务。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31165起,死亡111人,受伤113人,直接财产损失43069.5万元。与“十一五”期间相比,起数上升41.3 %,死亡人数下降10.5%,受伤人数上升4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64.8%,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火灾隐患整治扎实推进
       全省相继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开展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1]“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和《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并对全省1063家火灾高危单位[2]开展了消防安全评估。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模式全面推开。11个地市全部成立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共查处消防违法行为11025起。“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安消防机构共检查社会单位929537家,整改火灾隐患2731252处,有力地净化了全省消防安全环境。
       三、公共消防设施基础不断夯实
       “十二五”期间,全省119个县(市、区)和138个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全省新增市政消火栓10727个,市政消火栓数量达到20919个。全省新建63个、维修改造46个消防站;完成消防总队训练基地一期、二期工程和综合模拟训练设施、消防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库、3个消防支队级训练基地、7个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财政厅联合消防总队出台了《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全省地方消防经费投入41.47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89.36%。2013-2015年,省政府拨付3500万元用于贫困县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投入11.015亿元购置消防车561辆,购置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15.84万余件(套)。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新增现役消防编制200人,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依托当地公安消防队伍组建了应急救援队。全省尚未建立公安消防中队的县(市、区)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3110人。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机制,各地依托消防部队因地制宜组建了11支地震救援队、2支反恐处突队,26支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城市大型综合体[3]、危化品泄漏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并组织开展跨区域拉动演练9次。五年来,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6万余起,抢救被困人员近2万人,抢救财产价值达30亿元。
       五、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实施意见》,在所属行业单位部署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评选活动,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能力。组织“消防宣传进军训”“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百名媒体记者联手百名村官生命通道体验活动”“今天我们都是消防员”“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大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建成12座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建成45个消防科普教育馆,购置多功能消防宣传车12辆。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消防安全知晓率。截至2015年底,山西消防“双微”平台建设获得了迅猛发展,全省消防微信关注人数突破50万,全省消防官方微博粉丝数量突破75万。总队官方微博“@山西消防”先后在2015年底人民日报政务微博指数排行榜中排名前四,获得“第11届全国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大赛优秀组织奖”“2015山西年度影响力政务微博”“山西省十大公安系统微博”等荣誉。
       六、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
       省、市两级配齐了卫星通信车、卫星电话、短波电台和3G灾害现场图像传输设备,完成了灭火调度指挥网建设及扩容改造,完善了消防接处警、灭火调度指挥、实时监控、数据互联等一体化消防业务系统,构建了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全面满足了各类灾害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需要。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在太原市进行了“消防物联网”[4]技术应用试点工作,为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精确化管理,全面打造“智能消防”,提升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十三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从全省的消防安全形势来看,虽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和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面临更大压力、更多挑战。
       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尚未健全,一些基层单位和组织抓消防工作缺少主动性,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小火亡人”事故多发。一些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未将“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管业务也要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仍停留在部署要求方面,检查、督促、考核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资金和人员上投入不足,消防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四个能力”[5]建设仍然薄弱。
       二、火灾防控压力持续攀升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与日俱增,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山西作为全国第一文物大省,共有古建筑2.8万余处,特别是宋金以前木结构建筑全省就达120座,占全国总量的75%,但是普遍存在消防水源缺乏、消防通道不畅、消防管理人员缺乏等问题,火灾是威胁文物古建筑安全的最大因素。煤化工是我省化学工业的基础,随着经济转型升级,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形成晋东晋中晋北三大煤化工基地和50多个园区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对传统消防安全监管方式和消防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城乡消防规划编修不完善,全省县(市、区)总数119个,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结合当地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编的97个,修订率81.51%;全国重点镇总数138个,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及时修编的103个,修订率74.65%;其他建制镇总数426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272个,编制率63.85%。有的地市在城乡改造升级中未将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纳入建设规划。农村消防工作缺乏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火灾事故能力薄弱。有的地市将本应在城区内规划的消防站土地用于其他建设,将消防站调整到城市边缘,导致消防站布局严重不合理。受历史遗留、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老城区“欠账”严重。全省应建消防站259个,目前仅有174个,缺建率32.8%。其中,太原市缺建33个,晋中市榆社县,吕梁市方山县、石楼县,长治市黎城县、平顺县、壶关县等地还没有独立的消防站。全省应有市政消火栓25826个,但目前实有20919个,缺建率19%。
       四、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结构不合理
       全省消防执勤车辆以水罐或泡沫消防车为主,战勤保障类消防车的比率只有8%,战勤保障能力不高。有46个消防站未配备具有举高救援功能的登高平台消防车或云梯消防车,占全省消防站总数的28.7%。城市主战消防车普遍存在底盘性能较差、比功率低、车载消防泵流量偏小等问题,超过15%的消防车仍采用老式中低端底盘。我省作为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化工火灾处置任务艰巨,但仅有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7辆。另外,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隧道、地铁、城市大型综合体、大型仓储场所等不断涌现,用于扑救这些特殊场所火灾的专业消防车数量较少。
       五、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政策保障不够有力,部分地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未达到《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要求,导致专职队训练设施陈旧,车辆器材装备配备不足,更新换代缓慢,不能满足当地灭火救援实际需求。此外,部分地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水平未能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予以落实,相关福利待遇也未落实到位。
       六、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增强
       “政府购买、消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格局还未形成,广大群众还没有形成自觉的消防安全防患和保护意识。虽然广泛开展了消防宣传“八进”[6]活动,但主要停留在针对一般群众的普遍性宣传提示,消防宣传手段、形式、内容等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还未能严格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和有关规定,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课时、内容等要求。2015年,我省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7]仅为57.08分,低于全国水平,且农村明显低于城市。每年因公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常识而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居民火灾起数占到火灾总数的70%以上,特别是“小火亡人”暴露出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较为突出。
 

       第三节  典型灾害事故的教训警示

       为深刻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必要研究国内外典型火灾和爆炸起火事故案例,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引以为戒,并作为“十三五”消防规划攻坚突破的重点。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的前提
       2013年7月1日18时左右,山西省棉麻公司侯马采购供应站露天储存的棉垛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调查认定,“7•1”火灾事故是雷电引发的意外灾害事故,但也暴露出侯马采购供应站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38.73万元。2015年5月25日20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琴台办事处三里河村一老年康复中心由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不能自理区电器线路接触不良发热引发火灾,造成39人死亡。事实证明,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安全机制,是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二、增强公众整体消防安全意识是从容应对突发火灾的根本
       2015年4月28日,位于晋中市灵石县新建街138号的中凯广场因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发生火灾。2名员工因缺乏逃生自救常识,火灾中乘坐电梯逃生,导致被困电梯丧生。2013年6月3日,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部分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因管理者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擅自将安全出口锁闭,导致121人遇难,76人受伤。以上事故表明,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技能,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有效手段。
       三、提高灭火救援攻坚能力是快速有效处置灾情的关键
       2014年3月1日,在晋济高速山西晋城境内岩后隧道,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发生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漏并引发火灾,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集18个消防队、66辆消防车、429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展开救援,经过84小时连续艰苦作战,才确保了岩后隧道整体结构安全,遏制了森林火灾及其中1辆甲醇槽罐车泄露爆炸等次生事故的发生,避免了灾害事故的扩大。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猛烈爆炸燃烧,经天津消防总队1000余名官兵殊死奋战,8月15日上午现场明火才被成功扑灭。但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侦检洗消任务极为繁重,公安部多次从全国紧急调集防化力量到场增援。这两起事故揭示了在现代大型灾害事故面前,现有的灭火救援力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求,必须结合我省煤化工、文物建筑等发展布局,加强针对性的力量、车辆、装备建设,开展基地化、实战化等演练,确保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中攻坚克难。
 

       第四节  国内外消防事业的经验启示

       为实现我省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目标,有必要研究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经验。它们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我省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法国、日本、台湾、上海等地消防力量充足、布局合理,形成了       城乡全覆盖的立体化专业消防救援体系。同时,在指挥中心、消防队站、训练保障基地、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都居于世界领先水平,为高效开展灭火救援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国内外经验表明,相当规模的社会化消防人员对地区的消防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行现役制消防员制度的基础上,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对消防现役警力的有力补充,能有效缓解消防力量与火灾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从而提升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注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日本在各个都道府县成立了防灾中心,建有烟热体验室、灭火器使用体验室等互动设施,有效提升了民众消防安全素质。法国巴黎则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依托本地院校开设消防工程专业,加强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建设。这都为我省加强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法国消防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对于各级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每个公民的消防责任和义务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台湾高度重视《消防法》修订工作,其1985年颁布的《消防法》至今已修订9次,平均每三年修订一次,为当地消防工作提供了更为适用的法规依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提出的“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高抗御火灾整体水平,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优化消防人文环境,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深入完善消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消防安全防控网络,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结合城乡建设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消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综合部署城乡防灾减灾体系,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大力解决消防安全瓶颈难题,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依法纠正和处理消防违法行为,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火灾总体形势。全省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每年控制在0.09人以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法治建设。消防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执法执勤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造优质的消防执法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公共消防基础。科学编制、修订、实施好城乡消防规划。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消防站布局更加合理。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全省补建市政消火栓4907个,完好率达到100%。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提高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和配套率。
       ——应急救援建设。全面建成“公安现役消防队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8]为基础”的复合型消防力量体系。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指挥调度扁平顺畅,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社会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明显增强。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措施
 

       第一节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完善地方消防法规体系
       结合《消防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山西省消防条例》修订工作。“十三五”期间,研究出台符合山西实情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针对我省文物古建筑、煤化工等领域的火灾防控特点,制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煤化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太原、大同制定严于国家规范的地方标准,逐步完善我省地方消防法规体系。
       二、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晋政办〔2012〕19号),全面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按照《山西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13〕60号),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专项考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机制,乡镇(街道)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本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加强系统、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制度。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规范消控室管理和落实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巩固提升 “四个能力”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6+1”措施,即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第二节  全面提高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9]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距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古建筑群和公路特长隧道及隧道群的管理单位, 推动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针对“人、火、水、电、雷”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五台山文物古建筑群为试点,探索集中连片古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加快建立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保障煤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
       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一是深化网格化户籍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016年,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管理;2017年,100%实现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2016年,100%的重点单位规范实行“户籍化”管理。
       二是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2016年,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7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2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是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行为。推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10]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11],完善消防安全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制度,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促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化,壮大社会消防技术人才队伍,2020年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能满足全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定,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定期开展检查、考核。
       四是推动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尽快推动全省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宅和“三合一”场所全部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逐步鼓励和引导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住宅场所、亡人火灾多发场所以及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全省每年力争安装30000个独立感烟报警器,到2020年,达到15万个。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消战略
       以防火、灭火、应急救援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消防物联网”技术,建设覆盖全省的“消防物联网”体系,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2017年,要完成搭建全省“消防物联网”技术平台;2020年,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测,将消防重点单位的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视频监控、消防巡更等系统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汇入公安综治平台,提升火灾动态防控水平。推动小单位、小场所、小门店的智能火灾报警系统联网应用,推动“三合一”、居住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特殊部位、高危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联网应用,实现火情及时发现和快速有效处置。主动顺应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潮流,将消防工作纳入“智慧山西”建设范畴,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公安警综平台的对接,不断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各地、各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等形式,加强对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化消防宣传“八进”工作,推动消防教材“进学校、进军训”,尤其要在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视对老人、儿童和妇女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2016年、2018年、2020年,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65%、70%。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16年,已建成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2019年,100%的县级行政区域新建或依托场馆建设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第三节  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一、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
       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及城市总体规划,及时修编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年,此前未修编的22个县(市,区)、35个全国重点镇完成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60%的一般建制镇完成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2018年,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审批,其他建制镇(乡)的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二、加快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
       各地应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各地根据现实需要,可在一些火警较多、火灾防控形势较为复杂的老城区,设立城市小型消防站[12],缩短消防救援半径,为控制初起火灾蔓延和后续灭火救援赢得时间。2017年底所有消防支队级训练基地要全部开工建设,消防总队训练基地全部按标准建成,2019年底前要全部投入使用。
       三、加强市政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通道建设
       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新建的市政道路,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针对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制定年度补建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十三五”期间,全省应建4900个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要落实验收、维护保养和管理责任,确保设施完好,到2020年,完好率达到 100%。各级政府在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园区和道路建设时要将消防车通道同步规划、投入、建设;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靠近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道路和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沿街道路,应当确保消防车的作业需要;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四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灭火救援实战化建设
       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辖区典型(类型)灾害事故处置的技战术研究,制定完善应对措施,强化装备评估配备,修订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作战力量编成、协作区响应机制、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和缺水地区供水方案,掌握辖区重点单位分布、分类情况及其危险性,掌握典型灾害事故处置程序。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的熟悉演练及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依托消防训练基地,组织开展整建制实战化、模拟化训练,适时组织协作区灭火救援实战演习和跨区域拉动演练,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火灾和灾害事故应急响应、社会联动和科学处置能力。2017年,消防总队完成战训工作专网建设,搭建信息化执勤管理、训练考核平台。2018年,各消防支队完成执勤管理信息化、灭火作战指挥决策智能化建设。2019年,各消防支队全面实现执勤管理、训练考核、作战指挥决策信息化建设。强化搜救犬队伍建设,推进搜救犬战区化整合,2017年整合完成北、中、南部3个搜救犬分队建设,2018年完成各搜救犬分队训练设施、训练考核、执勤保障、战区响应机制建设,2019年完成全省搜救犬专业训练、考核、执勤体系建设。
       二、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加大消防装备建设投入力度,采取省、市配套的方式,牵引拉动装备建设。地级以上城市按照装备评估论证意见落实装备配备,2017年-2018年,各地完善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大流量消防炮等高性能装备配备和灭火剂储备,完成60%以上灭火救援的配备更新。60%以上特勤消防站、50%以上普通消防站完成消防抢险救灾装备配备任务。消防监督与消防宣传教育装备配备达标率60%以上。同时,针对大型灾害事故现场,配备通用装载机、轮式推土机、履带式挖掘机、牵引式平板运输车3至4辆。2019-2020年,全部完成消防救援装备建设任务。
       三、推进多元消防专业力量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征招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800人,新增消防文员400人。大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2017年底,全国重点镇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全部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力争“十三五”末初步形成全面覆盖、管理规范、响应及时的乡镇专职消防力量体系。各地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核定为事业单位,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并将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专职消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积极开展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20年,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各级政府及有关行业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应建而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建队工作。到2017年底,除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结合实际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
       四、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交通、环境、气象等多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明确相关部门及力量的职责任务,加强省、市级专家组建设,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装备物资的快速投送能力,确保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高效、运转高效。建立完善以消防部队为主力、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实装、实地、实战常态化训练演练机制,不断提升警地联勤联动水平,提高多种力量协同作战能力。现有各级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及保障力量按照规定出动等级进行编成,按照等级响应遂行出动,全程进行通信保障。支队级单位根据辖区重点单位和灾情特点,成体系配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超大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及地质性灾害事故应急通信器材设备。
 

       第五节 全面优化消防人文环境

       一、打造多元消防文化
       结合我省特点,打造符合地域文化特点的消防文化宣传阵地,依托文物旅游景点树立消防文化宣传品牌。依托城市公园、科普场馆、教育基地等公众文化娱乐设施,拓建消防文化功能区域,重点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的建设。完善消防主题文化公园和公益广告牌建设,建立至少1条(个)消防宣传示范街、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等实体阵地。推动消防微电影、公益广告、小说等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优秀影视文化作品,制定推动消防文化“互联网+”计划,制作推广消防APP研发建设,拓展消防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深化消防文化底蕴。
       二、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山西省消防条例》,修订出台与之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健全执法机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和网上执法,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执行责任倒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现象,树立廉洁高效、执法为民的消防部队整体形象。
       三、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各地要严格落实官兵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要积极为官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军地有关政策,分类建立官兵家属子女免费医疗、优惠医疗和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官兵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消防部队公寓房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官兵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家属子女就业和干部转业安置工作,积极主动为因公牺牲、残疾官兵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节  重点工程

       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以下八大重点工程。
       一、消防队(站)。全省新建消防站38个,县级以上城市所有新建(改建)消防站均应达到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
       二、训练基地。2016年,阳泉、临汾、朔州支队培训基地开工建设;2017年,忻州、长治支队培训基地开工建设。
       三、战勤保障。2017年,完成阳泉、长治、临汾、忻州4个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2018年,整合太原、朔州、晋城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成总队战勤保障(太原)基地、总队战勤保障(朔州)基地、总队战勤保障(晋城)基地。
       四、公寓房。2016年,太原、晋城支队公寓房开工建设;2017年,所有消防支队级单位公寓房全部建成,并实现公寓住房数量不低于本单位符合随军条件在编人员数量的50%。
       五、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17年底,60%的县(市、区)建成至少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定期对外开放。2019年,100%的县(市、区)全部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六、市政消火栓。全省应补建市政消火栓4907个,完好率达到100%。2016年全省补建2325个,2017年补建2582个,补齐欠账缺口。所有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
       七、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验收。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对全省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达标验收,2016年至2018年,全省乡镇政府专职队达标的队伍数量不得低于80个、144个、168个。
       八、消防警务信息化。2017年,全面升级扩容全省消防指挥调度网,将全省3G通信设备更新至4G;同时,将卫星设备升级至公安部消防局标准;完成警综平台的对接工作。2018年,建立现代化的信息中心运行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总队的信息基础保障工作,开展警务APP的研究配置工作;2019年,建立装备科学、人员技术水平较高、运行规范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发改、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地要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和《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各级政府应当对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车辆装备、消防队(站)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街道乡镇、村(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的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城市维护费应当包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使用经费,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和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资金落实。

       三、强化评估问责
       各级政府要将《规划》分级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落实主要工作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推进重点工作按期启动、实施和完成。要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规划专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措施,落实本《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对落实本规划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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