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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13 15:11:57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过去五年,全省坚持以质量促转型、向质量要效益、抓质量保民生,大力实施质量强省、名牌兴晋发展战略,质量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深入实施,品牌建设成效显著。质量安全监管明显加强,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提升等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标准化战略全面启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技术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保障体系。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1.4%,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5%,食品、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工程质量不断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4%。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加强旅游市场安全监测,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服务满意工程,通信、金融等行业初步建立了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顾客满意度逐年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重要机遇期。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需求结构明显变化,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技术、品牌、人才、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形势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作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质量为本”及“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各级政府加强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对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但是从当前看,我省质量发展水平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质量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诚信缺失,个别地方制假、售假、护假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在质量工作方面的人、财、物投入和支持仍显不足,技术机构建设发展相对滞后,质量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风险监控、预警、应急体系尚不健全,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未来五年,全省质量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必须紧紧抓住“提质、增效、升级”主线,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努力提高质量总体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升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水平为重点,推动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基础能力建设,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建立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质量工作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省,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要实现建设质量强省的战略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创新驱动,以质取胜。实施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增强发展活力。实现管理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创新能力。加强思维创新,注重对外合作,推动我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立足中部、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全力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切实增强我省产品、企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突出主体,简政放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有利于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的创造力。
       ——夯实基础,依法监管。加强质量发展理论研究,加大质量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诚信守法,社会共治。增强质量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发展先进的质量文化,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实现质量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基本形成,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质量法治建设配套完善,质量监管体制运行良好,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为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1.产品质量。到2020年,《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
       ——煤炭、电力及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煤焦、冶金、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由我省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中国质量奖1个,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0个、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个。
       ——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产品质量大幅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提高名优产品及出口创汇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型、支柱型产业。
       2.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建筑工程质量有效保障。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争创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8项,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120项,省优良工程200项,省优质结构工程300项。?
       ——公路工程优良率进一步提升。全省高速公路平均优良路率达到95%,干线公路平均优良路率达到80%,县公路平均优良路率、农村公路路面平均优良路率达到75%。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大中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82%。大中型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到95%以上。
       3.服务质量。到2020年,服务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取得较大发展,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中部六省领先水平,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名牌企业。
       服务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旅游、住宿、餐饮、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培育30户服务行业龙头企业。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任务与措施
       (一)简政放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1.增强企业质量创造活力。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更好地增强企业的创造力,激发市场活力。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动高技能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继续推进QC质量攻关活动,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企业的质量创新能力。
       2.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3.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确保出厂产品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持续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应用,广泛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加快质量技术创新,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检测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
       4.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瞄准国际、国内质量一流企业选树质量标杆,用先进标准对标一流,开展对标管理。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对标遴选。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鼓励在区域性产业和行业内制定联盟标准,规范行业质量发展,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5.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统筹协调,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1.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完善质量强省组织领导和运行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大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推进质量协调协作制度化,提升质量监管和协作部门的履职能力,逐步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特色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的乡(镇)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管机构。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县活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建立质量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注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3.加强宏观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顾客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对质量统计工作的专项投入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以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为重点,定期评估分析质量状况及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4.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以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业组织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在科技奖励中设立质量技术创新专项,有效推动质量技术进步。在省劳动竞赛奖励活动中设立质量奖励专项,开展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奖励活动。支持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5.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以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以产业聚集区、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山西品牌中华行”“山西品牌丝路行”和“山西品牌网上行”活动,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将品牌建设情况纳入省属重点企业工作考核,提升省属重点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组织全省优秀企业积极开展品牌评价活动。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三)依法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1.创新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化事后监管。构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2.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围绕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认真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落实“两书一牌一档”制度,对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建设期内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质量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七方主体相应的质量责任。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严重的行业和产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3.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平台。以大中型医疗机构为基础,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有效防范外来传染病传入。开展口岸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突发事件。
       4.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重点整治有机结合,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提高集中整治效率。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科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优化执法程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高层次的执法专家人才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考核制度、立功表彰制度,培养优良的执法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四)夯实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加大政府和企业的质量投入,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优势企业、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2.加快标准化改革发展。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保障市场主体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优化完善地方标准化体系结构、工作机制、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做好标准化人才培养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我省的产业链、创新链开展地方标准研制,力争发布600项左右地方标准,让“山西标准”成为“山西质量”的硬承诺。
       3.强化计量基础支撑。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进程,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体系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最高计量标准15项以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紧紧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建立相应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形成对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紧跟国内外计量科技发展新趋势,强化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立完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加强法制计量、能源计量、工业计量、民生计量、安全计量工作。整合社会计量资源,培育和规范校准市场,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校准服务需求。
       4.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探索获证机构诚信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规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树立认证认可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管理,推动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落实获证机构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获证机构的保证能力。
       5.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完善我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体系,提高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之间的融合度。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着眼于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环渤海、《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积极采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检验检测大数据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
       (五)汇聚合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1.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的消费理念。加强质量文化交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组建质量科学研究机构,加强质量基础理论研究,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2.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坚持政策引导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改进质量舆论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建立质量安全救济机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健全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评估机构加强合作,有效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管理、检验检测、计量校准、合格评定、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质量中介服务,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鼓励整合重组,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要加强服务监督,引导行业诚信自律,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突出重点,实施质量发展专项工程
       1.素质提升工程。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培训,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通过素质提升工程的持续推进,培育一批质量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名优工程和名牌服务。
       2.产品追溯工程。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为重点,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建立健全追溯标准体系,制定追溯标准规范,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建立全省重要产品追溯数据统一平台。完善政府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推进部门相关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鼓励企业数据和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和社会追溯数据融合。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
       3.质量可靠工程。围绕我省现代装备制造业,在煤机、汽车、铁路装备、重型机械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煤机、重型机械等重点产品可靠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和建筑结构可靠度国家标准,加强勘察设计、结构材料、建设施工和使用维护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工程建设的可靠性水平,确保高铁、输气、大水网等重点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4.顾客满意工程。在交通、物流、金融、商贸、旅游、通讯等重点领域,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符合行业实际的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下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鼓励服务企业采用现代经营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创建星级服务班组。完善服务企业与顾客的沟通机制,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顾客投诉渠道,快速处理质量投诉。建立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测评,发布顾客满意度报告,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提升。
       5.对标提质工程。在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以国内外优秀企业为标杆,开展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的对比。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引领,开展标准水平对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管理标准、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建立农业、服务业和建筑业标准化推广应用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对比提升的工作制度、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服务和带动一大批中小微企业实现管理水平、技术实力、内在质量和经营绩效的显著提升。
       6.质量信用工程。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产品质量、诚信程度、管理水平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科学、公正的质量信用评价标准。拓展企业质量诚信水平评定分级制度,实施诚信企业、缺信企业、失信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和质量诚信信息共享,以“三证合一”为基础,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工商、质检、商务、财税、金融等部门的信用资源共享,联合建立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加速推进“信用山西”建设。推动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培育“诚实守信”质量文化,督促企业主动建立起缺陷产品召回和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制度,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形成制度健全、信息共享、监管有力、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
       7.法制保障工程。加快质量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法律保障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法律实施效果调研分析,紧密结合我省实际,以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加大地方立法力度,研究制(修)订更有针对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各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及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保障质量法律法规实施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和形成符合省情、上下联动、覆盖面全、操作性强的质量法律法规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质量法治服务质量提升的能力。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质量法制环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成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本地、本部门的质量发展工作。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部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省目标,制定与本规划有效对接的质量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将贯彻落实规划工作经费、质量奖励、名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项目纳入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落实本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种类和重点人群,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要结合本地、本部门质量工作实际,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细化分解工作,并有效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省质量发展。?
       (四)强化检查考核。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对执行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省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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