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亟需。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实现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关键环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楼阳生省长指出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让科技成果更多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省政协委员、山西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放陶认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既是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在全国排名的关键一招,也是我省聚焦“三大目标”集中发力的重要抓手。他建议,应适时修订《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创新能力。
张放陶认为,首先,要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企业家,建立科技型企业家激励机制;发展产学研联合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支持联盟企业构建专利池,推动形成标准必要专利;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企业创新项目指导目录》。
同时,依托开发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示范,努力扩大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全部开发区中的占比,提高太原、长治等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质量,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
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春平建议,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制相关规定,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落实到明确的部门和个人。对国有企业等下达达科技成果转化的指标,把推广科技成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他班子领导工作目标的检查考核内容,防止科技成果“只开花,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