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到2018年底前,消除工程建设招投标线上交易与线下办理“双轨制”并存的现象,全面推行电子化行政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通知要求,从9月30日起,《山西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6年版)》范围内的项目,暂未实现交易电子化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律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已实现电子化、需进行评标评审的,统一进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评审场所开展工作。
今年年底前,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交易系统要通过各类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完成对接,并按规定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市场主体信息、交易信息、行政监管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
通知指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职责,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评标评审场所和监管系统对接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按要求开展进场交易和系统对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