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山西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投资山西 > > 内容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3 15:59:40
按照《国办信息公开办关于开展全面督查整改情况宣传报道工作函》(国办公开办[2014]39号)精神及省政府《关于开展全面督查整改情况宣传报道的通知》,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安排部署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督查、自查以及审计整改落实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工作方面的自查情况

  (一)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贯彻落实情况

  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后,我省立即启动了《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修订工作。新核准目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以晋政发[2014]24号文件发布实施,进一步加大了简政放权的力度,突出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服务职能。

  1、修订原则

  修订总体思路是以国家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为蓝本,对于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和要求必须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进行了原文落实,重点对国家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进行了修订细化。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缩减省级核准权限。除国家明确要求核准的项目外,我省没有再增加新核准项目。

  二是科学划分省级和市县的核准权限。国家明确要求省级核准的项目、跨市项目及特殊领域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能够由市县就近管理的,全部下放到市县。

  三是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能力、可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坚决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2、修订亮点

  从核准项目的范围、规模、层级来看,较2004年本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城建领域项目核准权限大幅下放。占城建领域较大比重的非跨市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及其他房地产等项目过去均由省级核准,修订后,全部下放至地方核准。

  二是社会事业项目大幅取消核准改为备案。企业投资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等项目,全部由核准改为备案。

  三是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由全面核准改变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过去,我省对外商投资项目全部实行核准制,修订后,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以及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外,其余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3、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情况

  对照我省2004年核准目录,通过本次修订,我省省级核准目录比2004年减少16项,减幅达到45%,加上承接国家下放的核准项目,新核准目录省级核准权限共34项。

  (二)关于国家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1、蒙西—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山西段)前期进展情况

  国家发布的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的项目,涉及山西的是蒙西—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山西段),该段总长132公里,总投资120亿元。

  2013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会后,我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用地预审、环评报告、社会稳定评估、规划选址、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节能报告等前置性条件的办理。目前,该项目涉及山西段的规划选址省住建厅已批复,压矿评估和用地预审省国土厅已批复,省内2处环境敏感点的环评报告省环保厅已批复,环保拆迁安置方案七省汇总报告国家环保部已受理,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七省汇总报告正在整理中。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立交协议的签订、林业、文物主管部门协议的签订等工作,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动项目可研早日批复,争取今年三季度顺利开工。

  2、研究提出我省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

  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研究提出了我省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名单。这批项目初步摸底约60个、计划总投资约2691亿元。其中,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42个,计划投资2244亿元;清洁能源工程6项,计划投资23亿元;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5个,计划投资21亿元;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7个,计划投资403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单位进行深入对接,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争取尽快向社会发布。

  3、关于国家发布的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国家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发布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与以前的管理办法做了对照,其中的核心内容,在修订《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时,已全面贯彻落实,比如,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管理,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全面下放等。一些具体要求,我们在新出台的《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图》(晋发改投资发[2014]24号)中,对核准和备案项目的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模式,我委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有关企业,研究提出了我省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首批基础设施领域项目40个,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后,我委以晋发改投资发[2014] 1187号文印发实施,同时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山西日报头版进行了公开发布。这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36亿元,均为新建、改建项目。目前,这些项目主体正在与投资人对接、洽谈。

  下一步:一是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做好40个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服务监管工作,切实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积极性。二是简化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有效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深入推动相关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三是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这些项目尽快发挥效应。

  (二)关于“健康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不及时或不完善”问题

  牵头研究起草了《山西省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晋政发[2014]25号文正式印发实施。为进一步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会同省卫计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合理规划医疗资源、监督管理等内容,预计11月底前完成初稿。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山西省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实施方案》(晋发改科教发〔2014〕1278号),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执行,大力推进鼓励社会办医工作。

  下一步:加快推进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出台;指导督促各市尽快制定本市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健康服务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三)关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加快推进”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行动计划》,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晋政发〔2014〕29号印发执行实施。为落实该《行动计划》,配合省文化厅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省政府审定后,以晋政发〔2014〕30号文出台实施,在工商、金融等方面提出对文化产业重点扶持的13条意见。

  下一步:做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的对接等工作;加大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发展。

  (四)关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仍有待强化”问题

  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我省设立了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创投基金5只,基金规模12.5亿元(其中:争取国家资金2.5亿元,省配套资金2.5亿元,社会资金7.5亿元),大力推进全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发展。今年支持旱作节水农业、镁合金关键技信和园艺植物快繁工程研究中心700万元,用于自主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组织山西青山化工、山西振东等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升全省科技、产业、区域创新能力。

  下一步:将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生物、煤层气、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九大领域,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组织企业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我省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五)关于“一些地方化解过剩产能面临困难”问题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委对钢铁、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并编制完成《山西省钢铁、电解铝行业清理整顿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了国家发改委。10月,我委配合中钢金信调研组对我省上报国家申请认定的在建钢铁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实地察看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在建项目工程进展、装备订货、形象进度等,积极推动方案实施。

  下一步: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备案项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获得项目备案手续。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不违规审批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三是鼓励过剩产能行业相关企业逐步进行升级或转产转移。

  (六)关于“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偏慢”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624号)的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农业厅启动了《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初稿已完成,明确提出了建设目标、任务和标准,正在征求省农业厅、水利厅、国土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意见。

  下一步:拟于本月底召开规划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拟于11月中旬报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准后抓紧组织实施。

  三、国家审计署对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省发改委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问题

  主要原因是铁路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制定、实施主体都在国家,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部委汇报衔接;积极推动相关意见(或改革方案)出台;待国家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尽快完成我省的落实方案。

  (二)关于“落实企业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政策落实情况”问题

  主要原因是企业投资回报预期不明确,导致投资积极性不高。

  下一步:紧跟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研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等领域政策措施。对于报告中提到的“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怀仁—左云—右玉线”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拟投资人沟通,协商合作模式,最大限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对于报告中提出的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省政府出资参与部省合资建设7条铁路项目的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铁道总公司放权让利,争取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家铁道总公司能够合作共赢。

上一篇:胡景善副主任参加11月份全省重点工程调度会
下一篇:胡景善副主任参加8月份全省重点工程调度会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