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始终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并将其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予以扶持,发挥其在经济增长、科技创新、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中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鼓励创新发展,推动品牌建设
对于创新成果给予政策支持。对申请创新药注册的小微企业,免收新药注册费,对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小微企业,免收首次注册费。强化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鼓励企业在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引导中小微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管理,丰富品牌内涵,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企业独特竞争力。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及我省著名商标,每年对首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5万元。
支持集群发展,打造“专精特新”企业
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在本区域内培育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完备、产业布局合理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对于产业集群效果明显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专业、独特、精细、新颖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生产、精细化服务等方式与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支持集群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联盟或产业联盟,加强共性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设立专项资金,助推企业发展
山西专门设立了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机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等的支持力度。对中小企业产业基地,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并且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服务平台或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40%的比例给予奖励,并且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积极探索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且推广效用显著的担保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对中小微企业中一定比例的优秀经营者、投资者、管理人员等三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不超过1万元、1800元、1200元的培训经费。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方式,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企业活经济才能活,企业强经济才能强。山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中小微企业在创业、孵化、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出针对性政策举措,及时调整市场准入、融资服务、财税支持等方面不合时宜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放心投资、全心发展的政务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创新活力,营造中小微企业百花齐放、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