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快速增长的需求,我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以政府资金为引导,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委托代建、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商资本、土地整治专业机构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规范有序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
此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旨在完善土地整治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整治投入多元化、实施模式多样化、途径多种化,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加动力,提升土地整治水平,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范围包括: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适宜沟谷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移民搬迁村庄土地复垦、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新增耕地或提质改造后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并优先用于重点建设项目,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交易,有效破解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