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山西特色,充分反映民意,重点解决实际问题。1月10日,省政府公布了2018年规章项目计划。
2018年省政府规章项目计划共9件,其中正式项目6件(制定5件、修订1件),分别是《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规定》《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及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办法》《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文物规定》;预备项目3件(全部为制定项目),分别是《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汾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办法》。
省政府要求,规章起草部门和审查部门要努力创新规章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机制。规章要体现山西特色,充分反映民意,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政府立法机制,改进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方式,拓宽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切实提高征求意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