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要求,现将2018年1-4月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1-4月,纳入考核范围的35个省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20.66%,低于序时进度12.01个百分点,除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政法委、省住建厅外,其余单位均未达序时进度;全省11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35.64%,超出序时进度2.97个百分点,9个市达到序时进度;全省119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36.44%,超出序时进度3.77个百分点,101个县(市区)达到序时进度,18个县未达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