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要求,现将2018年1-5月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1-5月,纳入考核范围的35个省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27.20%,低于序时进度13.63个百分点,除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政法委、省住建厅、省国土厅外,其余单位均未达序时进度;全省11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46.92%,超出序时进度6.09个百分点,均达到序时进度;全省119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进度为45.49%,超出序时进度4.66个百分点,111个县(市区)达到序时进度,8个县未达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