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省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长治医学院的项目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8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材料存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学位办反映。省学位办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17室,邮编:030024。电话:0351-3046395、3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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