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晋科创发〔2017〕51号)及《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晋科函〔2018〕97号)要求,我办组织相关专家对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等级的456个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有416个项目通过形式审查,40个项目不予通过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布,征求异议,异议期7个工作日(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3日)。
各推荐单位要及时转发公示相关信息并告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形式审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办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异议处理,若符合条件将进入下一轮评审,不符合条件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