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验工作。现将抽查检验情况、不合格油品及其销售企业(加油站)公示如下:
一、抽查检验情况
全省共抽查检验170户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计412批次车用汽柴油。经检验,合格398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96.60%。其中,抽检汽油252批次,合格247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02%;抽检柴油160批次,合格151批次,不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4.38%。
二、不合格油品项目
在抽检不合格的14个批次中,涉及到4项不合格技术要求,分别是:硫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10mg/kg),闪点(闭口)低(标准值不低于60℃),研究法辛烷值低(标准值不小于汽油型号),甲醇含量高(标准值不大于0.3%)。
三、对不合格油品以及企业的查处
(一)对2018下半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不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销售企业(加油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对销售不合格油品及其销售企业(加油站),责成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立案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案件查处情况,市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要求,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