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每市选择两个县(市、区)先行开展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转型综改办组织各市申报了“一市两县”名单(即每市一个省级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和一个市级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一市两县”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一市两县”的转型综改工作,尽快发挥试点县对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一市两县”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2日
附件
“一市两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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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 |
市级转型综改试点县 |
太原市 |
尖草坪区 |
万柏林区 |
大同市 |
灵丘县 |
新荣区 |
阳泉市 |
郊区 |
盂县 |
长治市 |
潞城市 |
长治县 |
晋城市 |
高平市 |
泽州县 |
朔州市 |
平鲁区 |
右玉县 |
晋中市 |
灵石县 |
介休市 |
忻州市 |
原平市 |
宁武县 |
吕梁市 |
孝义市 |
岚县 |
临汾市 |
侯马市 |
尧都区 |
运城市 |
盐湖区 |
临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