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晋发改信息发〔2016〕87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网信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国家标准委拟开展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并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填报和优秀实践案例的编写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工作方向,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注重实效,切实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给城市居民带来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各市发展改革委、网信办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2017年1月9日前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报告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附件:1、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