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
近日,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上浮幅度内,上调了供我省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及时疏导气价矛盾,经研究,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供各城市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上游价格变动情况等额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管输企业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一)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供各城市燃气企业非居民门站价格上调0.191元/立方米,调整为2.461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仍按原标准1.75元/立方米执行。
二、执行时间
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时间自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