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的五年,也是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加快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绿化山西、生态兴省”目标的重要建设期,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山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条件,也为“十三五”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围绕增加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农民收入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六大林业工程,不断发展五大林业产业,逐步健全五大支撑体系,将林业发展与扶贫开发、改善民生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林业发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原则,我省将19项国家和省级造林绿化工程统一起来,融为一体,集中整合为林业六大工程,规模效益逐渐显现,资金投入逐年增长。据统计,全省完成营造林任务2252万亩,累计投入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超过616亿元,超额完成营造林目标任务;着力加快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建设步伐,累计完成营造林420万亩,新发展经济林50万亩,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和民生质量发生大幅改观;启动新一轮国家退耕还林工程,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意见》,落实退耕还林任务10万亩;晋西北风沙区建成百万亩集中连片人工林基地,沙尘日数比上一个五年规划减少了34%;林区涵养水源能力明显增强;配合全省“大路网”和“大水网”建设,完成通道绿化2.82万公里,绿化沿线荒山180万亩,143公里大运高速公路提档升级,盐碱地治理试验任务全面完成,汾河流域两侧造林58.7万亩,完成矿区绿化80万亩,义务植树2.5亿株,全省城市周边、通道两侧、水系沿岸森林景观发生了显著变化。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在六大工程的统领下,迈出质量更高、结构更优、增覆盖更快、提效益更实的新步伐。根据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全省森林覆盖率增幅在全国名列前茅。
2.资源管理全面加强
全省坚持造管并重的建设理念,狠抓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强队伍、保资源、防逆转,多措并举保障森林资源扩容增量。森林火灾防控有力,大力开展农林交错区可燃物清除工作,认真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不断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等,严防森林火灾。“十二五”期间,年均发生火灾23.2起、受害面积4284.3亩,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损失程度呈下降趋势,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受害率由“十一五”期末的0.23‰下降到0.067‰,远低于省政府确定的0.5‰年度控制目标。资源管护从严从紧,先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盗挖树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专项行动,开展省10大挂牌案件的督办工作,查处案件15889起,处理违法人员24637人次,处罚企业43个,收回非法占用林地4131.75亩,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全省审批占用征收林地13.62万亩,占定额16.88万亩的80%,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49亿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扎实有效,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每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1.5‰以下,防治面积1000多万亩,圆满完成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确定的防治目标任务。重点保护全面升级,建立以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45处,保护区总面积1650万亩,其中国家级7处、省级38处。大力推动太宽河、霍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工作,重点开展芦芽山、蟒河、庞泉沟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和恢复治理工作,保护区基础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新建湿地公园26处,总数达到48个,其中国家级12处、省级36处,新增保护面积12.5万亩,保护率由“十一五”末的35%提高到40.5%,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编制《山西古树大典》《山西古树群》,保护古树名木1800株。
3.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全面加快以干果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林下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业建设,林业产值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对富民增收的贡献率显著提升。加强干果经济林建设,在稳定红枣、发展核桃、做强仁用杏等传统经济林的同时,大力发展连翘、沙棘等灌木经济林,积极推进双季槐、皂荚等新型经济林,试点推广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油用经济林,国家名、特、优干果经济林之乡达到17个,建成总规模达34万亩的高产优质科技示范园区,扶持培植形成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林产品深加工利用企业120多家。平均每年新发展干果经济林100万亩左右,总产值120亿元。发挥国有苗圃保障作用,引导农民发展个体育苗、合作育苗,加大紧缺苗木培育力度,育苗总面积达到110万亩,年出圃各类合格苗木10亿株;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4.5万亩,销售额4亿多元。全省60%以上的县建立了城郊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27处,总面积达到847.1万亩,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6%。森林旅游人数达到1272.59万人次,门票收入2.18亿元。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551万亩,实现产值16.5亿元。
4.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森林公安队伍不断壮大,核定全省森林公安机构251个、编制1935人,建设和改造派出所159个,林业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建成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监控指挥中心,400个远程监控点覆盖全省70%的森林资源。组建10支省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达到129支、7800多人。组建完成省、市、县三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136个,设立预警测报点52个,专业执法人员700多人。圆满完成了29个煤炭企业林场交接并平稳过渡,顺利运行。建立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83个,60个县列入“全国重点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完成15个重点县林业站、10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任务,加强143个重点区位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建成集体林权信息采集管理系统、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森林资源管护GPS巡检系统和网络森林医院,实行“林权一卡通”信息管理,推行木材运输证等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在全省林地“一张图”建设的基础上,以林保规划落界数据为依据,建成全省森林资源数据库,为确定林权、管理资源、高效审批提供了信息化平台。
(二)发展的基本经验
1.行政推动,提高林业地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把林业产业作为推进富民强省的重要途径,致力补齐生态短板,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省委省政府作出“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林,山西之少在于水,要进一步重视林业,这是采煤沉陷区治理、涵养水源、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的关键,要坚持生态优先、林业为重点”的指示;强调要努力解决红枣裂果的问题,把红枣产业打造成为广大群众增收致富的优势产业,这为搞好林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明确提出“三加三不减”建设要求,每年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听取汇报、逐市点评、传导压力。各市县主要领导把林业建设作为创优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亲自抓、具体抓,涌现出一大批林业书记、林业县长。在全省上下的高位推动下,全省连年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造林质量逐年提高,呈现出稳量、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晋城市、长治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省有40个县被省政府命名为林业生态县。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将全省每年完成400万亩营造林任务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年选择一个造林力度大、绿化效果好的市召开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省财政安排400多万元奖励造林绿化先进市和林业生态县。省人大每年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检查,颁布了《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山西省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山西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4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数占到96%;省政协对吕梁市林业生态建设进行调研,高度评价造林绿化工作。省林业厅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厅领导带队集体督查造林和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县县必到全覆盖,综合排队评优劣,全省通报重实绩,以此推动造林任务全面完成。
2.多措并举,提升造管质量
坚持缺林必须惜林、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在科学造林上树立规模化布局、科学化实施的理念,重点围绕两山、两网,沿通道、按山系、整流域集中布局的造林绿化工程,采取突出重点布局、集中连片布局、新旧衔接布局三种方式,进一步优化林业结构,构建完善的生态防护体系。每年20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工程占到营造林任务的50%以上,大力推进混交造林、阔叶树造林、乡土树种造林等造林模式,全面推广径流林业、覆盖林业、容器苗造林等实用技术,造林绿化的集约化程度、科学化程度明显提升。在新造林管护上,普遍施行新造林地三年内由施工队伍管护,三年后积极探索实施千亩有人管、万亩建站管、3-5万亩建场管的专人专机构管护办法,努力巩固造林成果。联合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在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区域实施封山禁牧促进林牧业协调发展的意见》,有效化解林牧矛盾,推进林牧协调发展。省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新造林管护。每年完成中幼林抚育100万亩以上,创建了23个森林抚育示范基地,全省森林结构、林分质量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改善。在经济林管理上,制定出台了红枣、核桃、木本油料等干果经济林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基地化建设、园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运作模式,积极探索干果经济林灾害政策性保险,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有效促进了干果经济林产业建设效益更好、步子更实。
3.科技支撑,推动林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省科技创新推进大会精神,围绕工程需求和林农增收,把成熟实用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主攻目标,全面发挥科技对造林管林,特别是经济林发展的强力推动作用,努力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针对全省干果经济林发展中存在的管理差、效益低的问题,以抓示范、促带动为手段,先后组建了产学研相结合的六大科技创新团队,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科技示范园区,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科技服务队,努力做到单产有提升、农民增收有依托。争取国家林业局和省科技厅科研支持,进行红枣裂果防治技术研究,大力推广枣树肥水管理、制剂防裂和雨棚防裂技术,涌现出临猗县红枣亩收入万元以上、太谷壶瓶枣丰产管理、柳林县木枣高产示范基地等一大批科技示范园区,引导和带动红枣综合防裂果技术推广。围绕造林工程难点抓攻关,加强对抗旱造林、抗盐碱造林、科技防灾的科研攻关,有效集成转化最新科研成果,大力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全面发挥林业科技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富民增收上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完成林业科研项目121项,科技成果32项,26项达国际先进,12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遮雨棚》等获得国家专利17项;培育帅丁皂荚、双季槐等林木良种52个;制订林业行业和地方标准45项,科技服务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得到全面延伸、拓展和升华。
4.改革创新,探索体制机制
国有林场改革高位推进,国家林业局将我省纳入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重点推进省,《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按从事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明确国有林场改革“三减、三增、三加强”的主要措施,减机构、减编制、减非林单位,增面积、增蓄积、增覆盖,加强资源保护、加强资源培育、加强资源管理; 明确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及周边部分公益林地纳入永久性公益林地管理,作为我省生态红线,予以立法保护。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有序展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集体林权流转办法》,进一步深化林权改革。目前,集体林地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确权8999万亩,占到集体林地面积的97.8%; 确权发证面积8600万亩,林权证发放率为90%。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达2735个,入社农户近10万户,经营林地180余万亩。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全面启动了森林保险工作,投保面积5421.3万亩,保险金额325.28亿元。加强银林合作平台建设,完善林权抵押贷款,与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林权抵押面积16万亩,贷款总额达1.35亿元;林权流转面积21.8万亩,流转资金达5100万元,为激活林改内生动力提供了政策保障。造林绿化市场化进程全面提速。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有绿”的理念,积极探索开发式、合作式、购买式造林,通过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释放林业活力。全面推行“政府扶持引导、农民出地入股、企业大户出资、利益比例分成”的模式,引导企业大户流转农村闲置土地,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化。大力发展生态庄园经济,规模集约经营,产品市场对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全省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造林新格局。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1.造林绿化任务依然艰巨
全省有3000多万亩宜林荒山尚未绿化,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环京津冀生态协同圈建设任务艰巨,还需全力突破。
2.森林资源管护较为繁重
造林任务完成后,从幼苗、幼树到成林郁闭阶段缺乏相应行之有效的管护办法,特别是林牧矛盾较大的地区,巩固造林成果压力较大,专业化管护机构、管护队伍和体制尚未健全。
3.林业产业发展亟待提升
我省林业产业发展中对数量扩张重于质量管理,传统林业占比重,产业科技含量低,产业化链条尚未形成,从造林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型任重道远。
4.林业基层基础相对薄弱
林区道路亟待规划建设,基层乡镇林业站力量不足,林业科技、信息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有待全面提升。
二、“十三五”林业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六权治本”,着力推进“六大发展”,以“三加三不减”为根本举措,以增绿色、增面积、增蓄积、增效益、增收入“五增”为目标,以林业“六大”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林业推进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突出抓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抚育经营、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基础保障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实现荒山增绿、农民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协调发展
把生态优先作为林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保证林业建设质量,确保生态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让贫困群众通过参加林业建设得到实惠,实现林业建设与脱贫攻坚互促共进、双惠双赢。
2.坚持造管结合,造林管护与提质增效多措并举
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正确处理保护、发展和利用的关系,科学营造生态林,致力管护未成林,高效管理经济林,全方位增绿增色,大力度提质增效,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使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发挥最大的生态经济效益。
3.坚持改革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试验
注重创新驱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探索开发式、合作式、购买式造林,引导企业大户流转农村闲置土地,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化。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重点林区招聘录用当地贫困人口组成护林队伍,推进绿色惠民。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率。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4.坚持依法兴林,激励问责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建立规划评估考核和激励问责机制,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健全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体系,施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全面加大执法力度。
(三)主要目标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造林面积200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稳定控制在0.5‰和3.5‰以下;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年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1900亿元;力争到“十三五”末完成42万人以上林业脱贫攻坚任务。
(四)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区域地貌特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林业发展区划》和《山西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成果,按照优化布局、强化功能、分区施策的原则,抓好林业推进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实施六大林业工程、构建四大生态屏障、严守四条生态红线、确保四个重点区域、建设六大林业体系,作为“十三五”林业发展的基本框架,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富民有机结合,山区林业与平川林业协调发展,林业生产力布局优化配置,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
1.实施六大林业工程
(1)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工程。以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战场,整合实施国家和省级造林工程,补齐生态短板,建设生态屏障,维护“华北水塔”生态安全,打造绿色长廊,构建重要功能区森林生态体系,实现“国土治本”。
(2)退耕还林工程。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依托,立足应退全退,愿退尽退,遏制水土流失,培植绿色产业,有效增加群众收入,实现“退耕惠农”。
(3)林业生态保护工程。以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生态公益林保护、未成林造林地管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建设,构建全方位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逆转,稳步实现森林资源扩容增量,实现“保护增效”。
(4)林业产业增效工程。以全面加快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发展特色经济林为抓手,积极开拓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型生态产业,提升林业对富民增收的贡献率,实现“产业富民”。
(5)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以“着力提高森林质量”为遵循,加快森林抚育进程,加大退化林分和灌木林改造,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资源,有效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经营提质”。
(6)林业扶贫攻坚工程。以退耕还林项目增收、造林绿化劳务增收、森林保护就业增收、干果经济林管理增收、林业产业综合增收为着力点,在造林、营林、产业建设中提升群众的劳务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以林扶农”。
2.构建四大生态屏障
(1)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在晋北、晋西北建设以防风固沙为主要功能的乔灌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区域包括大同县、大同新荣区、大同城区、大同矿区、左云县、阳高县、天镇县、大同南郊区、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右玉县、平鲁区、朔城区、应县、山阴县、怀仁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宁武县、静乐县、繁峙县、代县等27个县(区)。主要依靠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大力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大规模发展乔灌混交林和特种灌木林,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屏障,使晋北晋西北的风沙基本得到遏制。
(2)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在吕梁山脉及周边地区建设以治理水土流失、降低土壤侵蚀模数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原平市、忻府区、兴县、临县、岚县、孝义市、石楼县、柳林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交城县、汾阳市、离石区、娄烦县、古交市、晋源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隰县、永和县、大宁县、吉县、乡宁县、蒲县、汾西县、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等30个县(市、区)。主要依靠国家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有效改善黄河东岸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使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3)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在太行山区域建设以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五台县、阳曲县、迎泽区、杏花岭区、榆社县、和顺县、左权县、寿阳县、昔阳县、灵石县、平定县、盂县、阳泉城区、阳泉矿区、阳泉郊区、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武乡县、沁源县、沁县、霍州市、安泽县、翼城县、古县、浮山县、陵川县、沁水县、阳城县、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等32个县(市、区)。主要依靠国家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大力造林,封山育林,积极护林,有效涵养太行山土石山区珍贵的水资源,从根本上改善山西十年九旱、长期缺水的自然状况。
(4)中南部盆地生态经济林建设。在中南部盆地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定襄县、清徐县、小店区、介休市、平遥县、祁县、太谷县、榆次区、文水县、屯留县、长治县、潞城市、长子县、襄垣县、长治郊区、长治城区、高平市、泽州县、晋城城区、侯马市、襄汾县、曲沃县、尧都区、洪洞县、盐湖区、临猗县、永济市、闻喜县、夏县、绛县等30个县(市、区)。主要依靠通道绿化、重点区域荒山造林、干果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工程支撑,大力营造干鲜果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强林业生态功能。
3.严守四条生态红线
(1)林地和森林红线:林地面积不少于0.9亿亩、永久性公益林地不少于0.5亿亩、蓄积量不少于1亿立方米。
(2)湿地红线:湿地面积不少于200万亩。
(3)沙区植被红线:保护已恢复的沙区面积100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面积不少于500万亩。
(4)物种红线:对全省现有45处1650万亩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全部进行保护,对分布于我省的12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49种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保护,对分布于我省的国家重点Ⅰ级、Ⅱ级保护野生动物及收录于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的共计85种野生动物进行全面保护,维护物种安全。
4.确保四个重点区域
(1)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吕梁山生态脆弱区范围涉及忻州、吕梁、临汾3市23县和省直管涔、黑茶、关帝、吕梁4个国有林管理局,区域面积达到5516万亩,占全省面积的23.5%。全面实施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农业、水利、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将整合国家、省级和地方造林绿化工程,逐路推进、逐村绿化、逐沟治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全面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相结合、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各规划统筹衔接、同步推进。“十三五”期间造林面积75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所有铁路、公路宜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0%以上,区域内60%的县(区)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60%的县(区)的村镇实现基本绿化,通过生态民生双向拉动、多元驱动,尽快突破生态脆弱现状,整体提升民生质量。
(2)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区。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区项目范围分布在我省太行山中北部及晋北晋冀交界处,是海河水系的发源地,涉及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6市40个县(市、区)和省直杨树、五台、管涔、太行等4个省直国有林管理局,共44个实施单位。通过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水源涵养和沙化荒漠化土地治理为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城乡环境面貌,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道安全的林业生态屏障。重点开展京津冀(山西省片区)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湿地恢复与保护、森林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开展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五台山景区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整改整治等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造林面积60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
(3)重要水源地植被恢复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对维持我省可持续发展和各流域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主要布局桑干河、漳河、滹沱河、汾河、沁河等5大主干河流,以及三川河、昕水河、涑水河、岚河、潇河、昌源河、文峪河、双池河、洪安涧河和浍河等10条河流源头及上游流经地的宜林荒山荒地。营造高标准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十三五”期间造林面积150万亩,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人工更新。
(4)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区。在我省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五大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重点县和基地县规划80个县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通过对4-15年生干果经济林结果树,采取科学修剪、高接换种、土壤管理、增施肥水、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管理技术措施,以改良品种、精细管护为重点,改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增产增收,力争年增产20%以上,大幅度提高经济林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十三五”期间实施650万亩次。
5.建立六大林业体系
(1)科学合理的林业规划体系。确定山西林业空间布局规划,集中建设重点生态区域,实施林业精准扶贫五大规划,开发林业富民产业带,加快绿化美化两座山,打造森林城市圈,建设生态园林村,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
(2)初步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生态防护林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保护性开发,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等生态系统恶化的局面得到全面遏制,维护生物多样性,国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建立初步稳定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
(3)区域特色的城乡绿化体系。拓展区域发展空间,支持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城郊荒山、环城水系、滩涂湿地,高起点、大力度构建城郊森林公园,开展全省“大路网”“大水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区域特色的城乡绿化体系。
(4)初步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通过调结构、活机制、抓龙头,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总思路,按照林业产业特色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要求,建成森林生态旅游、干果经济林、木本药材油料林、种苗花卉种植、林下经济开发五大林业产业板块基地,采取基地化发展、规模化推进、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稳定红枣,发展核桃,做强仁用杏、花椒、柿子等传统干果经济林的同时,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经济林品种,支持发展培育林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初步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5)较为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严控采伐增蓄积,做到总量控制不超采;严格管护增覆盖,化解林牧矛盾,推进封山禁牧,实施专人专机构管护办法,巩固造林成果;严守占地守红线,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不降低;严密“三防”筑体系,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强化森林公安“四化”建设,达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严格区划保护重点,对区位重要、功能独特、生态敏感的森林、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科学划定核心保护区和生态安全线,严格限制和控制各类开发建设项目,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6)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兴林体系。将科技兴林作为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的着力点,围绕工程需求和林农增收,攻克一批生产上急需的关键技术,把成熟实用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园区、标准化建设作为主攻目标,全面发挥科技对造林管林,特别是经济林发展的推动作用,组织专家团队和科技人员,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团队作用,做好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难题。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能手,建立一支不走的科技队伍,形成产、学、研、政、群“五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省级林业科技兴林体系。
三、“十三五”林业建设主要任务
(一)国土绿化
加快实施“两山”造林,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植被恢复、太行山造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生态治理、汾河等流域生态治理修复等重大生态项目,全面构建以太行山、吕梁山和晋西北风沙区为主的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增强区域生态承载能力。稳步提高贫困县造林投资标准,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参与林业工程建设,把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群众增收致富的过程。“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1600万亩,实施生态园林村镇绿化2500个。
天然林保护工程植被恢复项目: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我省黄河流域的朔州、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9个市的72个县,以及杨树、管涔、黑茶、关帝、太岳、吕梁、中条等7个国有林局;省级天保工程涉及太行、五台2个国有林局。“十三五”期间,扩大我省国家天保工程范围,将我省非天保区43个县、2个省直林局的1870万亩的天然林纳入国家天保工程扩大面积中。“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140万亩。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区划分为3个建设区,Ⅰ区是晋西北黄土丘陵防风固沙防护林区、Ⅱ区是晋西黄土丘陵沟壑生态经济型水土保持防护林区、Ⅲ区是晋中南汾河流域水源涵养、农林复合经营型防护林区。主要任务是在保护和巩固好现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方式,扩大森林植被。启动退化林分修复与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和未成林抚育等项目措施,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防护功能,防止土地沙漠化,减少水土流失,优化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210万亩。
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范围包括30个县(区)和2个国有林局。建设内容主要是在荒山造林中尽可能加大山桃、山杏、连翘、文冠果等生态经济兼用树种的使用范围,在确保工程建设生态效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工程经济效益,力求做到“造一片林,富一方人”。“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60万亩。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确保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于2000年紧急启动的一项大型生态建设工程。主要任务是巩固一期工程建设成果,通过植被保护、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小流域及草地治理、易地搬迁等措施,达到从根本上遏制京津地区风沙危害。建设范围由一期工程期间的13个县(区)增加到23个(包括3个国有林局)。“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210万亩。
外资造林工程:指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山西省沿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林业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忻州、晋中、吕梁3市6县30个乡(镇)。“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30万亩。
省级工程:省财政资金和省级融资安排的造林重点工程,包括吕梁山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项目、环京津生态屏障区建设、通道及两侧荒山绿化、重要水源地造林项目、省级新增造林工程。“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950万亩。
村镇绿化工程: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生态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园林村建设活动,实现村庄绿化靓化,形成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美丽乡村绿化格局。“十三五”期间新增生态园林村2500个。
(二)退耕还林
结合我省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现状,一是延长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年限,坚持把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作为增加森林覆盖率的重要载体和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二是对25°以上陡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布局和实施重点是吕梁山和太行山生态脆弱贫困区;三是切实增加退耕还林农户保障性收入,退耕还林任务全面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做到应退全退、愿退尽退。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布局在三个生态功能片区,即吕梁山片区,涉及太原、忻州、吕梁、临汾、运城5个市42个县;太行山片区,涉及太原、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8个市50个县;晋北风沙源片区,涉及大同、朔州2个市15个县。按照区域化、规模化综合治理的要求,以县为实施单位,集中规模进行布局和实施,确保工程建设成效最大化。
“十三五”期间建设内容包括上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补助面积294万亩,1472万亩次,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1725万亩次;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210万亩,512万亩次,完成造林200万亩,其中贫困县建设规模160万亩。
(三)抚育经营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强化系统管理,实施科学经营,培育多目标多功能的健康森林。
中幼林抚育:中幼龄林抚育是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的重要途径。对郁闭度达到0.2以上的中龄、幼龄林,进行以间伐、补植、人工促进更新、割灌、修枝等方式的森林经营活动,实现森林群落在人为干预条件下能够健康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十三五”期间中幼林抚育面积560万亩。
丰产林及储备林工程:丰产林着重在中南部地区发展以杨树、泡桐、刺槐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储备林包括特殊林木后备资源培育和珍贵树种培育,建设内容主要是通过定向抚育、补植改造、林冠下造林、抚育间伐等方式改培辽东栎、青杄等,新造以白蜡、核桃楸、皂荚等珍贵树种。项目范围涉及9大国有林管理局。“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20万亩。
省直林局精品、灌木林改造工程:开展精品示范造林和灌木林改造工程。通过合作式造林机制,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实施优良树种示范造林,为全省培育造林样板;在条件适宜的灌木林地补植乔木,形成乔灌混交林,或者在适宜的地方改造形成经济灌木林,以此促进森林覆盖率的提高。项目范围涉及9大国有林管理局。“十三五”期间完成造林180万亩。
(四)资源保护
林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财富,严控采伐增蓄积,严格管护增覆盖,严密“三防”筑体系是资源保护的总原则。
公益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包括全省112个县的132个实施单位,省级公益林范围涉及省直9个林局、林职院实验林场。制定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地保护条例》,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和管护标准,全部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提高公益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每年管护总面积4600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700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900万亩)。“十三五”期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3505万亩次,其中国有4355万亩次,贫困县集体和个人6935万亩次,非贫困县集体和个人2215万亩次。省级公益林管护9500万亩次。
天然林资源管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划分责任区,落实管护人,每年管护天然林资源6420万亩(包括国家级天然林6200万亩,省级天然林220万亩)。“十三五”期间国家级天然林管护31145万亩次,其中国有10380万亩次,贫困县永久性公益林500万亩次;贫困县集体和个人所属有林地灌木林地8920万亩次、宜林地疏林地6555万亩次;非贫困县集体和个人4790万亩次。省级天然林管护1100万亩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补助: 国家林业局根据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护情况,年均安排补助资金7000万元,按国家每人每年1万元安排,年均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7000人。
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在幼林郁闭前,以人为活动来改善林地环境条件,消除林地各种灾害,提高植树造林质量,巩固植树造林成活率,使幼树得到充分的营养和光照,促进幼树尽快郁闭成林,确保林木健康生长,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真正实现森林面积的有效增长。建立未成林造林地保护制度,纳入工程化管护。“十三五”期间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8580万亩次。
森林防火及森林公安综合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防火通道及阻隔系统建设,重点对全省56个森林防火重点县、9个省直林局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防火道路阻隔系统建设、维护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专业队人员不稳、素质不高、待遇偏低、经费不足等突出问题,确保“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加强森林消防航空护林站建设;大力推进农林交错区秸秆杂草清理工程,重点对全省56个森林防火重点县的计划清除工作进行补助;加强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建设:抓好经济林、通道林带、古稀树木和重点生态区域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新造林地鼠兔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重点建设以林业有害生物远程诊断、基层示范站、监测网点为主的监测预防体系,以风险评估、检疫追溯、除害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检疫御灾体系,以应急防控指挥、航空与地面防治、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治减灾体系建设。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项目: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晋升5处国家级监测站,新建10处省级监测站。
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加快湿地保护立法的步伐,晋升1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新建2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新建25处省级湿地公园,实施15万亩湿地恢复工程,新建省级湿地监测中心1处、监测站点50处,完善监测网络建设等。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以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为重点,在偏关、定襄、襄垣、乡宁、五台山、太岳山等地规划新建7处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在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新建2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完成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程、科研宣教、管理站及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启动38处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晋升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包括1处湿地自然保护区)。
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项目:定期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摸清家底,分级认定,挂牌保护;出台《山西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古树名木认定、保护、价值评估等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和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共抢救保护古树名木4000株。
(五)林业产业
重视特色经济林发展,加大干果经济林比重,狠抓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培育林药、林畜、林菌、林果等林下经济立体式复合经营,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服务产业,设计精品森林游憩线路,塑造一批独具林业特色的生态品牌,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范围广的龙头企业,实现林产品就地转化,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广泛吸收当地贫困人口就业。
经济林:采取基地化发展、规模化推进、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稳定红枣、发展核桃、做强仁用杏、花椒、柿子等传统干果经济林的同时,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经济林品种和特色经济林园区建设,扶持推广双季槐、连翘、翅果油树、皂荚、杜仲等药用经济林,试验发展大果榛子、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经济林。“十三五”期间完成经济林400万亩,其中药用经济林30万亩。
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通过有效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改进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提升单位产量和品种质量。对4-20年生干果经济林结果树,采取综合管理技术措施,提高产量效益。对劣质低产核桃、仁用杏等干果经济林结果树,优化结构、提高品质、塑造品牌。“十三五”期间规划80多个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五大干果经济林建设重点县和基地县,总规模650万亩次。重点对贫困县安排实施核桃、红枣、仁用杏等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任务548.5万亩次。项目区凡贫困户种植干果经济林,树龄在4-20年,且农户自愿,均可列入项目范围,连续实施三年。
林下经济:着眼于现代林下经济建设,构筑结构布局合理、区域优势明显、节能低碳环保的林下经济体系。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基本模式,重点打造林菌、林药、林禽、林畜、林蜂、野生食用采集加工和野生中药材采集加工等7个林下经济支柱产业。探索现代物流、网络交易、品牌拉动等新型产业模式,不断提升林下经济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功能、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对职工和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
花卉产业:建立花卉示范基地、打造花卉流通市场、加快花卉文化工程、开展花卉普查保护工程、建设花卉旅游工程、扶持花卉富民工程。新增引种繁育50个品种;开展野生花卉保护、驯化、普查;新建30亩省级示范基地和300亩花卉物流市场等。
生态旅游及相关产业: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进行。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构建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休闲公共服务体系和较为发达的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体系。一是建立森林旅游发展项目储备库,搭建森林公园引资发展平台。二是争取实现引资30亿,完成30个森林公园或独立景区的综合开发。三是在森林公园及独立景区的综合开发过程中,应特别重视贫困地区旅游道路的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条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四是集中力量,集约宣传,全力打造“环五台山森林旅游、太行山水森林旅游、吕梁风情森林旅游、汾河源头森林旅游、塞北明珠森林旅游、城郊休闲森林旅游”等“六大”森林旅游品牌,建立特色生态文化宣教系统,完善的游览观赏设施,齐全的休憩餐饮设施,积极推广森林人家、生态庄园服务,带动森林旅游跨越式发展。
(六)基础保障
科技、种苗、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调查监测及信息化建设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保障,也是保证各项目措施实施的基础条件。重点解决科技含量低、林业装备落后、信息化薄弱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林业设施装备保障能力,提高生态风险防控能力,奠定林业现代化基础。
(1)科技支撑
科技平台建设:建设完成科研基础平台和实验基地。完成重点实验室、经济林产品检测中心、森林生态网络监测中心、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科技实验林场、实验苗圃等科研基地建设;加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六大科技创新团队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形成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科技创新队伍。
科技创新研究:完善产学研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团队,加大生态脆弱区、采矿灾害区、风沙区、干石山地、盐碱地等造林关键技术和森林健康经营技术研究,加大节水、集水、保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加强红枣裂果、核桃冻害等灾害防控技术攻关研究,强化核桃低质低效林改造和管理,研究总结推广双季槐、皂荚等生态经济型树种栽培技术;大力总结推广乡土阔叶树种造林、针阔混交林营造、灌木林改造、近自然育林等技术,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优化林分结构,增加林分稳定性;加快林业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和灾害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科技推广示范:加大现有成果的推广示范力度,建设科技示范园5万亩,培养技术能手5万人。重点推广十项营造林适用新成果技术和20个林木优良新品种(系)。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完成全省三级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及推广能力建设任务,极大地改善技术推广的条件和手段,完善推广机构、稳定推广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的标准。
(2)种苗项目
良种基地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种子园1万亩;母树林建设5万亩;良种繁育基地改扩建1.1万亩;开展林木良种繁育推广等。
采种基地建设:建设针叶树种采种基地、阔叶树种采种基地、灌木树种采种基地共6.8万亩。
保障性苗圃建设:新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圃5个区,共0.5万亩;市级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13个,共0.4万亩。引进名、特、优、新林木良种;县(区)骨干苗圃118个(保障性苗圃),共6.5万亩。
种质资源普查及保存库建设:掌握林木种质资源现状与动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清查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量与分布,分析评价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提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的工作建议。建设原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8处24000亩,保存珍稀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约25种,建设异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3处2500亩,保存珍稀树种、经济林树种、木本油料树种、生物质能源树种约25种,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约3000份以上。
林木种苗基础工程(林木种苗质检站建设):续建40个林木种苗质检站,包括9个市级、31个县(林局)级。
林木良种补贴:对种子园、种质资源库、采穗圃、母树林、试验林及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优化处理等先进技术的良种苗木进行补贴。
(3)基础设施
林业站、木材站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站、木材站体系,全面恢复乡镇林业站、基层木材站机构,逐步实行派出管理,适当设置区域站。规划建设500个基层标准化林业站、木材站,主要以站房建设为主,补充配置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工作器械等设备,实现办公自动化,规范图表、版面、档案管理、站务公开等内部制度建设,力争达到标准化要求,逐步完善和提高林业站、木材站为林农服务的手段和水平。
国有林场及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管护站526个,改造维修旧场部107个,新增变压器74个、铺设电力线路523公里,打井233眼,建蓄水池28个,新建林道9315.2公里、维修林道1881.5公里。通过改善一线管护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森林管护的综合能力,逐步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管理先进的局、场、站三级森林资源管护网络。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电视信号等全覆盖。
林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对230个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升级改造,新建109个办案功能区,单警装备按1:1比例更新配发。逐步实现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
(4)林业调查监测及信息化
山西省第十次森林资源清查:复查9915个地面固定样地;395个固定样地植被专项调查;进行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统计、分析,总结全省近5年林业工程建设成效,提供全省森林资源清查成果;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库。
山西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对全省森林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测,以便能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山西省年度森林资源动态,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山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调查森林资源现状、主要经营措施、经营成效等。借鉴外省作法,由省规划院牵头每年完成一个市。
山西省林地变更调查:林地“一张图”数据纠偏;遥感判读区划,掌握林地变化空间分布与管理属性变化信息,变更林地间以及林地与非林地的变化属性与界线;产出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更新全省林地数据库。
山西省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荒漠化沙化趋势样线监测调查:监测荒漠化和沙化面积、程度以及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区域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植被生长状况,治理状况、治理措施及成效评价,土壤类型、质地和有效土层厚度等。
荒漠化沙化趋势样线监测调查:通过对3市12县(区)70条500米样线进行调查,评价我省荒漠化沙化变化趋势。调查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类型、荒漠化类型、沙化类型、植被情况等43项因子。
山西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跟踪监测及模型完善:272个4X4平方公里固定样地跟踪监测和计量;山西林业碳库模型建设;山西省林业碳汇数据库建设和更新;林业碳交易平台筹建。
林业信息化建设工程:信息技术与林业各项业务深度融合,推动“互联网+”绿色生态行动,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搭建林业数据开发和智慧决策平台,建设林业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智慧林区综合服务平台、智慧营造林管理系统等,为林业核心业务提供精准信息服务和智慧化解决方案。建设林地与森林资源数据服务平台运维项目,将地理基础、林保规划和森林资源调查等成果数据进行标准化改造与充分整合,建立山西省、市、县三级林地与森林资源数据库,形成内容丰富的全省林地与森林资源家底,集中分布式管理。升级改造现有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适当增加监控点数,增加烟雾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定位功能。实现林地与森林资源信息可视化、管理服务网络化、档案更新实时化的基础条件,实现林地与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表、一个数据库的管理目标。
四、投资匡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匡算
全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总投资711.14亿元。
其中国土绿化投资247.47亿元;占总投资的34.8%;
退耕还林投资73.81亿元;占总投资的10.4%;
抚育经营投资36.4亿元,占总投资的5.1%;
资源保护投资176.22亿元,占总投资的24.8%;
林业产业投资94.77亿元,占总投资的13.3%;
基础保障投资82.47亿元,占总投资的11.6%。
(二)资金筹措
结合国家林业投资重点方向、领域和政策标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类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造林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管护及补偿工程、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除国家及省补助资金外,积极争取银行融资。
五、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造林绿化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事业,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主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新造林面积、造林保存率、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发生率等林业生态建设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和生态政绩观,按照“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地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新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成立权威、独立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机构。实行生态政绩考核、奖惩、问责机制。
(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投资需求
(1)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和林业补贴制度。坚持政策联动、按事权划分的原则,建立健全中央、省、市、县四级造林补贴机制和省、市、县三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采取捆绑补贴资金、逐级予以补偿的办法,大幅提高补偿和补贴标准,让广大群众看到靠山致富、以林增收的希望;建立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林木良种等财政补贴制度;加大金融扶持林业力度,增加林业信贷投放,加大银行融资造林力度,大力发展林业贴息贷款和林权抵押、林农信用、林农联保等小额贷款,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2)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完善天然林保障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发挥国有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扩大退耕还林还草,严禁移植天然林大树进城。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