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中小微企业发展回顾
一、“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引领和省委省政府正确决策下,各级政府出台了多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了发展环境、加大了扶持力度、完善了服务体系,我省中小微企业总量不断壮大,素质明显提高,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取得明显成效,对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为:
企业群体数量不断增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省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11.7万个,从业人员359.2万人,营业收入2.24万亿元。据统计,截止2015年末,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达362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94.30%;实现利税326.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的48.07%,中小微企业已成为带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
企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业基地建设取得突破。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158个,拥有全国领先技术122项、发明专利203项、实用新型专利487项、外观设计专利157项。我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全省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新产品。全省中小企业中,科技型企业达到1300多户,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5件,山西著名商标1100多件,近600户企业获得了质量、环境、卫生等国际标准认证,300多个新产品填补了国内和省内空白。全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达81家,入驻企业3394家,吸纳就业人员约10万人,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创业创新的主力军。
优势产业日益壮大,产业集群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我省首次制定了《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和领域,推动了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已形成了太原高新区电子产业集群、榆次液压件、纺织机械制造产业集群、祁县玻璃器皿产业集群、水泵制造产业集群、大同医药、活性炭产业集群、定襄锻造产业集群、清徐醋业产业集群、天镇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稷山果品包装印刷产业集群等22个规模化的产业集群。
服务平台基本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强了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平台建设,完善了省级平台及其特色专业应用平台服务功能,强化了各市级综合服务窗口平台和24个产业服务窗口平台的服务功能,开通了“96502”中小微企业服务热线和公共服务微信平台,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各类服务活动,面对面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截止2015年,已培育认证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7家、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71家,共建小微企业服务站243个,累计接待来访人员2.3万人,帮助解决问题约7500多个。
金融服务日益创新,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十二五”期间,我省借助金融服务专业应用平台,加强了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推广了“产业集群互助贷”、“产业升级贷”及“商盟贷”等业务,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66个县开展了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模式工作。全省三级政府共投入资金60185万元,累计为上千户中小微企业发放助保金贷款47.6亿元,财政资金放大7.9倍,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明显,撬动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效果显著。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进入创业板、新三板、产权交易市场融资,开展中小微企业私募债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在“新三板”挂牌中小企业达到32家,在创业板上市企业3家,在中小板上市企业4家,还有150家中小企业在上海股权交易托管中心Q板挂牌,1305家中小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发行私募债6支,筹集资金2.65亿元。
培训渠道灵活多样,管理素质逐步提高。“十二五”期间,通过制定《山西省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方案》,与知名院校合作实施了“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均圆满完成了100名小微企业优秀经营者、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了底蕴。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中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的有生力量,但是也要看到相比其他省份特别是发达地区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
数量及规模偏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中小企业户数占全国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不到1%,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数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1.8%和64.4%。与中部其他五省和周边省份相比,全省中小企业户数、经济总量、万人拥有中小企业户数均排在末位。
产业层次较低,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受全省“一煤独大”的产业结构影响,中小微企业大多依附于煤、焦、铁行业,资源依赖性强,产品附加值低;装备制造业中绝大多数处在产业链的低端,发展方式粗放,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偏小,产品品种偏少;第三产业偏弱,主要以批发零售、餐饮娱乐和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为主,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信息传输、软件设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低,竞争力不强。
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我省中小型企业主要以资源带动型、劳动密集型、大企业拉动型为主,存在产业链条短、技术装备落后、产品开发能力弱、科技含量低、精特优产品少、加工程度粗浅、市场辐射面小等问题;多数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不足,科技进步和品牌带动效应尚不明显。
企业体制机制落后,管理水平亟待加强。相当数量的企业管理基本上停留在个体制、家族制传统阶段,企业普遍存在股权不明晰、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人才吸纳能力不强、企业诚信度不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家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
社会服务机构发育滞后,服务质量和领域有待提高。服务体系发育滞后,真正能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找的着、用得起、有保障”服务的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且服务水平不高,对推动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建设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
从国内看,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内涵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
从省内看,我省正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向纵深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并实施了“六大发展”、“三个突破”、煤和非煤两篇文章等战略举措,为我省经济发展明确了思路、方向和路径,进一步释放了活力。
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推出了一系列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出台,我省陆续出台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等一大批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优势产业、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服务业的融合,大数据、信息安全、智能交通等新兴战略产业蓬勃发展,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含量提出了战略导向。
2.新型城镇化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乡村旅游及电子商务、物流业的发展,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
3.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军工技术向民用转化,民营企业将进入军工采购体系,服务业范畴的扩大,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拓展了新领域。
4.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PPP模式在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项目中的推广应用,将带动实施PPP项目的企业、PPP融资服务、PPP咨询服务的增长,为中小微企业参与公共服务事业带来了新机遇。
5.我省提出的新兴制造业三年推进计划和年度行动计划,支持资源型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延长煤电铝、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推动传统工业产业新型化,并将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作为重点发展的七大非煤新产业,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指出了具体路径。
(二)“十三五”期间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我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经济地区、中部欠发达省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面临着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的重大课题。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我省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主要指标低位运行、增长速度环比回落、经济效益持续下滑、生产经营更加困难,经济下行的压力从煤、焦、煤化工、制造业向食品、轻工业传导加快,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工业增加值从2013年年增长17.8%下降到2015年的-5.9%,中小企业的转型发展任务艰巨,将对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突破口,完善政策体系,改善公共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壮大总量、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素质,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为我省转型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本规划立足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总原则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创业兴业与就业相结合。把推动创业兴业作为打造中小企业成长新引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完善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兴业能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产业发展与集聚发展相结合。促进中小微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方式,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三去一降一补”,不断优化供给侧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产业链的上下延伸,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创新驱动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鼓励中小微企业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提高中小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中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与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制定企业发展目标,营造更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发展特色更加鲜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企业发展活力、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左右,从业人员年均新增30万人以上。
具体目标:
规模总量不断扩大。中小微企业数量保持稳定增长,规模总量不断扩大,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十三五”期间,力争每年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万户以上;每年新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0户以上。
产业集聚更加明显。到2020年,按照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标准,围绕我省轨道交通装备三大产业基地、煤机装备三大产业基地、节能环保六大产业基地、信息技术四大产业基地、医药产业三大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具有相当规模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150个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元以上;其中形成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每个市重点培育发展2-3个主导产业集群。
产业结构更加完善。促进老陈醋、法兰盘、玻璃器皿、面食、玛钢、机械加工、液压件、白酒、陶瓷、活性炭等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培育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制造、光伏、LED、动力电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推进产业组织结构优化,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带动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培育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把解决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发展新型产业的关键技术摆在突出的位置,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技术创新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企业素质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通过连续实施“3个1”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经营管理者和一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到“十三五”末,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结构模式由“1+35”向“1+150”转变,通过线上远程服务和线下实体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优质服务,为企业服务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十三五”末,简政放权、商事制度和财税金融改革等取得显著成效,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经营环境更加公平,对外合作更加务实,政务服务更加高效,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第四章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环境。加强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确保步调一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十三五”期间,严格实行“非禁即入”政策,切实解决民间资本进入产业的空间限制,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确保民间资本平等进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
大力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
二、推进“小升规”及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规模
继续实施“小升规”企业成长工程。助推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长转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的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利用差别化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各市制定出台扶持“小升规”企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小升规”培育企业的帮扶服务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等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培育“小升规”企业1000户。
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的骨干企业集约化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功能互补、协作有序的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现有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积极促进新生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按照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标准,到2020年,形成5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围绕区域优势和特色资源,突出行业优势和地方特色,鼓励专业化分工协作,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和我省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微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培育增长新动力。充分利用我省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调动各种经济主体积极参与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切实发挥商会和各类组织的作用,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实施精准化招商,积极推动股权招商,大力开展主题招商,吸引企业家来晋投资创业;促进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项目落地,全方位培养中小微企业增长的新动力。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加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园区,打造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创业主体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发展新型众创空间,形成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载体,为中小企业创业兴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与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模式,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十三五”期间,力争培育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个左右,扶持和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培育和激活各类创新创业主体。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中介组织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模仿创新、合作创新等多种途径,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执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岗或离职创业;积极组织和鼓励各高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引导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培育一批现代青年农场主,激活农村青年自身创造活力。
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向创客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省级科技资源网络管理平台,将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部分企业、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向创客及创业企业开放设备、研发工具、科学数据、科技文献(论文)、科技报告等科技资源。
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中小微企业贯彻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重视和推进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专业化服务,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维权成本,推动知识产权转化。
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主导作用。引导和支持省属大型企业利用现有国家及省级技术中心、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创建具有山西特色的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孵化器和平台,推动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
四、促进传统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层次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按照全省创新发展的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在调整结构、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大力推动传统工业产业新型化,对我省食醋、法兰、玻璃器皿、特色农产品、玛钢、机械加工、液压件、白酒、陶瓷、活性炭等39个重点产业集群,集中精力做好经营管理,开源节流,降低企业成本,实施严格精细化管理和资本管控,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业联盟,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积极引进技术、人才,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牌认可度及企业诚信力度,壮大产业集群,实现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加快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原产地标志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中小微企业影响力。
推动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促使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按照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推动绿色、低碳中小微企业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传统行业中小微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中小微企业走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发展道路,不断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推进“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把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市场需求、消费变化,及时改进和开发适销对路产品;促进跨区域合作交流,寻找发展商机,开展协作配套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中小微企业多渠道参与世贸中心协会、境内外知名展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经贸活动,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强与境内外企业的联合与协作,扶持中小微企业建立自主国际营销网络。支持建立各类中小微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搭建中小微企业产品展示平台,扩大企业的认知度。
五、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建立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发展技术市场,集聚整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企业等优质资源,建设面向全省中小微企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以及质量检测中心,推进老陈醋、法兰、玻璃器皿、特色农产品、机械加工、液压件、白酒、陶瓷、活性炭等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为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配套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
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各级创业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和新增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覆盖11个地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区的24个“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尽快实现各类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我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150”的目标。
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借助市场、社会组织的优势,以政府支持中介为手段,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及专家,以契约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使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核心的服务性平台。
六、健全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建立中小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综合利用财政、税务、土地、工商等行政手段,加快对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推动成熟的中小微企业进入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融资发展。积极发展与上交所、深交所、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天交所及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的联系,探索“飞地经济”模式,拓展我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
积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作用。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国有资本参股民营担保机构等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收费,支持再担保机构发挥增信作用,落实国家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支持。
促进各类小型金融法人机构的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再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推进扶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政策实施,充分发挥其辐射面广、经营灵活的特点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独特作用。
继续完善中小微企业客户推介机制。积极推进“融入式”合作,召开多场次、多层次的金融产品推介会、银企洽谈会,畅通政银企保合作渠道。按照典型引领、重点跟进的原则,对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吸纳就业好的优势中小微企业,集中资源,重点跟进,做好融资指引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七、强化中小微企业管理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管理素质
引导中小微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措施,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十三五”期间,各市要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定点帮扶,定制个性化改制时间表;政府有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通过为改制企业减轻负担、开辟绿色通道等办法,降低企业改制成本,提高改革效率;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市场准入、信贷支持、上市融资、人才引进、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励、引导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快改制步伐。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建立现代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动信息技术在以财务管理、成本核算为中心的技术、生产、安全、质量等管理环节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应用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精益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一批精益生产优秀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强与电商合作,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扩大品牌知名度。
开展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专家行活动。选择一批优秀管理咨询服务专家分期分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和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加强管理咨询服务工作;组织一批优秀管理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面对面对接,开展管理咨询、诊断对接活动,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与管理咨询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建设省级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网,畅通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管理咨询服务,使中小企业随时随地享受专家在线答疑和辅导。
八、加强企业家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中小微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将中小微企业企业家培训工作纳入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落实“3个1”经营者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和高端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依托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等,培训一批适应山西产业化结构特点的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贡献率与人才结构不匹配的状况。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十三五”期间,要在坚持自主培养、鼓励各类人才回乡创业的基础上,着力探索建立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储备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利润分红等多种形式,吸引和用好高层次管理人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进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要在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增强中小微企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优化人本管理及用人制度。积极引导企业进一步突破以资本为主的理念,优化人本管理模式,坚持一切以人为中心,注重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措施,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实行严格的制度化人事分工和管理,建立一套能吸引多方面人才、能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淘汰机制;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教育与培训,使企业成为“学习型组织”,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在学习中成长、进步,切实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在规划指导下,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强化目标任务导向,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形成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分层次、有侧重地推进本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探索市场化投资方式
充分利用并落实好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创新扶持方式,引导多元投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共担”的原则,探索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及PPP等模式,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企业互助基金等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资金引导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社会资源效率最大化。
三、强化政策执行力,优化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政策宣讲、宣传方式,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的知晓率,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减负、就业、创业及创新等各项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提高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政策的协调性,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六权治本”要求,对我省已经制定的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推进中小微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外贸、财税扶持等方面待遇的公平化。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字号、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权、财物权和名誉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依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以质量取胜,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四、着力工作机制创新,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建设
围绕中小微企业发展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高对经济发展规律性的认识;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联系基层、企业、项目的长效机制。对事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度调研,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坚持抓点、跑面与指导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服务需求调研,准确把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
以中小微企业为对象,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加大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培育中小微企业主的诚信意识;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各种方式推进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山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在保护隐私、明确责任、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大力支持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及创新,积极推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认定、年审年检、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管理领域及服务领域带头使用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服务。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
把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作为全系统基础性工作和核心业务工作,构建“四级联动、五位一体”的运行监测体系,加强与各级统计部门的联系和衔接,建立长期工作联系机制,保障数据的及时性;探索运用新的信息手段,对价格、成本、用工、经营状况等企业信息进行快速抽样调查,努力提升全系统经济运行监测能力、工作能力、预警预测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
加强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考核办法,设立多元评价主体及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觉的开放式评价体系。
六、强化党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高度来看待中小微企业的党建工作,理直气壮的高举党的旗帜,公开、鲜明的开展党的活动,不断创新中小微企业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和改善党对中小微企业的组织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企业工会要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定职工队伍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努力促进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和谐。
七、健全廉政机制,建立新型政商关系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系列精神,经常主动向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看齐。建立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亲民、亲企,坦荡真诚同中小微企业接触交往,同中小微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在中小微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家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