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6 来源:山西转型综改手机报
2016年12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方案,我省将突出食盐安全原则,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完善食盐专营制度。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食盐安全第一责任人,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食盐专营工作。盐业主管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