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园林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中市规管局:
根据《山西省城市(县城)星级公园评选办法》(晋建城字[2011]215号)、《山西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和园林道路申报与考核办法》(晋建城字[2011]214号)的规定,在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审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命名运城市天逸公园、临汾市曲沃县晋园公园为山西省四星级城市(县城)公园,河津市莲池公园等4个公园为山西省三星级城市(县城)公园,晋城市沁水县龙脖公园为山西省二星级县城公园,太原市西中环路(北中环街-南中环街)等9条道路为“山西省园林道路”,运城市人民医院等13个单位为“山西省园林单位”,太原市滨东花园小区等11个居住小区为“山西省园林小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继续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提质升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星级公园、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和园林道路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创建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