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机局、有关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以及省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机具研制开发;马铃薯及中药材播种、收获机械研制开发;电动等绿色节能农机装备的研制开发;新型玉米精量播种、玉米植保、联合收获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谷子、胡麻等播种及收获机械研制开发;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的研制开发;有机旱作农业配套农机装备的研制开发;新型牧草收获、青贮等农用装备的研制开发;果树套袋机等果业生产急需实用机械的研制开发;经济作物采摘、收获相关农机装备的研制开发。
二、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农机生产企业等。
三、资金规模及使用方向
项目资金总规模为224万元,每个项目补助规模为10-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装备的改进与优化、新产品研发试验,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16〕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实施单位必须为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科研开发单位和农机生产企业等。
(二)实施单位应有相应的科技人员和设施条件。
(三)生产企业申报应具有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
(四)县、市级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同等能力;省级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或同等能力。
(五)鼓励农机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攻关,优先考虑产学研推相结合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包括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研发投入情况;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三)联合实施项目须提供书面共同申请协议,并在本协议中明确主持单位、参加单位的责任。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时间为2018年4月—2018年12月。
(二)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报《山西省现代农机装备引进试验项目申报书》;
(三)各市农机局于4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局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书一式六份装订成册(每个项目装订一本,各市不要合订上报)。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珂 李晓宁
联系电话:0351- 2023093 4110804
电子邮箱:sxnjcwcgg@163.com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