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会能力,努力推进全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重塑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独特助手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建章立制、依法治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法治思想,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红十字会治理水平,建立廉洁、高效、透明、法治的红十字组织。
——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弘扬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文化,动员各界力量,汇聚全社会爱心和资源,形成合力,扶危济困,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分级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科学规范的红十字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备灾救灾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公众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普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大力推广以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为核心的社会安全教育,力争5年内全省达到每50—100人中有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普及红十字自救互救知识40万人次,全面提升公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红十字人道救助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博爱募捐活动,逐步推进博爱募捐项目化,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公益资金支持,有效汇集人道资源,力争5年内全省募集公益资金1亿元以上,切实增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力,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
——“三献”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激发爱心、凝聚力量的独特作用,不断完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等“三献”动员工作的协调、监督、保障机制,促进“三献”动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社会认同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红十字精神和人道文化传播取得积极进展,社会认同度和参与度不断提升,会员、青少年和志愿者成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人力支撑,资源动员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有新的提高。
——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稳步推进依法治会,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依法治会、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公开透明程度不断提升,有效监督机制更趋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避险和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将各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更好地发挥在灾害应急救援中的独特作用。依托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和培训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者。建立包括灾情预警、灾后救援、生活赈济、心理抚慰等在内的各类专业化志愿者救援队伍,建立救援队日常训练和救灾演练制度,不断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提升救援专业化水平。
加强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将红十字备灾救灾设施建设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规划,推进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逐步形成以省红十字备灾救灾库为基础,灾害多发市、县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为补充的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多层次、广覆盖的红十字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与民政、商务等部门加强协调,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红十字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结合我省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特点,调整充实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结构,有效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接收、采购、调拨、运输制度,进一步规范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有序高效开展赈灾工作。对发生的一般性自然灾害,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受灾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捐献爱心资金、捐赠急需物资、无偿献血等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应急救援经验的救援队开展救援工作,科学高效的开展伤员救治、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
开展灾后重建与人道救助服务。按照灾后重建援建计划,通过对口支援、定点捐建、认建等方式,积极参与受灾地区的医院、卫生院、学校等公益设施项目的恢复重建。有组织地开展对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深入开展博爱募捐活动,扎实做好人道救助工作
广泛开展社会募捐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及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公益的感人事迹,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大力开展项目化博爱募捐,更好地动员和汇集社会爱心资源与公益力量,帮扶陷入困境的群众。联合省直工委、省文明办等单位,继续开展好“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等财力支持,不断增强红十字会救助实力。
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推进人道救助精准化、项目化,面向基层,面向贫困地区,及时准确掌握困难群众最迫切的人道需求,科学设计救助项目,明确救助的方式、标准和范围,优化人道救助的立项、实施、评估等环节,不断提升救助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开展社会参与度高、活动影响力大、救助效果好、受助对象满意的人道救助活动,不断拓展人道救助领域,持续做好对贫困先心病、白血病、足内翻等大病患儿的救助项目,积极打造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博爱学校”和“博爱卫生院(站)”等体现红十字特色的救助服务品牌。认真实施好“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天使计划”救助项目。结合实际兴办康复、养老等与红十字人道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事业,不断扩大人道服务受益面。
(三)健全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提高群众性自救互救水平
建立科学规范的应急救护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稳定、技术过硬、富有爱心的救护培训师资队伍。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开展救护培训,严格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突出重点行业培训。依法对铁路、民航、煤炭、交通运输、教育、卫生计生、安监、旅游、电力、建筑等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现场应急救护培训,通过模拟灾害现场开展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护技能,降低致残、致死率。
普及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重点加强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在社区居民、学生以及红十字志愿者中的宣传普及,推广“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和应急救护远程教育,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救护培训中的运用。积极争取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和应急避险知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范畴。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救护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依托旅游风景区建立红十字救护站,并积极开展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护教育。力争5年内应急救护普及人数达到115万人,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增加5万人。
(四)积极开展红十字“三献”动员,扎实推进生命互助工程
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和表彰奖励工作,增强公众参与自愿无偿献血自觉性。积极发挥宣传动员作用,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无偿献血。对冠名红十字会血液中心(站)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临床用血安全机制更趋完善。
稳步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加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的招募和资料库建设,提高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严格血样采集、HLA(人类白细胞抗原)组织配型实验室分型检测、信息录入、数据上传及向中华骨髓库样品库进行血样交接程序,做好采集医院和患者移植医院协调工作,提高捐献成功率。力争5年内全省造血干细胞捐献总库容量达到10万人份。
积极推动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各级器官捐献协调员和信息员的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志愿捐献者和捐献者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五)加大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工作力度,提升红十字事业的社会参与度
扎实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继续围绕保护和激励主题,完善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网络,以人道传播、健康促进、志愿服务、增进友谊为宗旨,引导青少年参与人道事业,服务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完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乡村、街道、医院、学校等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积极发展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组织广大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开展灾害和事故救援、宣传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心理疏导、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失能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创新红十字志愿服务方式,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和信息化管理。
(六)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红十字组织建设
加快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步伐。对尚未理顺管理体制的28个县(区、市)红十字会进行分类指导,积极协调,最大限度地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快理顺体制进程,实现从挂靠行政部门向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转变。力争到2020年,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率达到90%。
加强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在乡村、街道、社区、学校、重点行业,积极发展基层红十字组织,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有效落实《山西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实施办法》,不断加强对冠名红十字(会)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服务社会能力。
积极推进依法治会。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成立红十字事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设立公职律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决策咨询论证机制,强化决策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项目管理、款物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依法治会、责任落实和严格追究,积极推进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捐赠款物公开、分配使用透明,着力建立廉洁、高效、透明、法治的红十字组织。
(七)加强红十字宣传工作,营造红十字事业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传播,加强传播骨干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人道法知识普及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拓展传播范围。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网络、微信、客户端等现代传媒优势,大力宣传在“三救、三献”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切实增进全社会对红十字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结合“5•8世界红十字纪念日”、“世界急救日”等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各领域宣传红十字精神,普及红十字知识,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度,着力培育社会公众的人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参与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公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人道救助水平
深入开展红十字工作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其他省(区、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在开展好“三救、三献”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不断推进在备灾救灾、人道救助、红十字青少年、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的信息共享、资源互动,提升整体救助能力,切实形成人道工作合力,着力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红十字工作格局。
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事务。不断扩大与国际和地区间红十字组织在人道救援、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友好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上灾害救援、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新理念、新经验、新方法,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管理水平和更新工作理念。按照红总会对外援助整体部署,认真完成国家委托的人道援助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争取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红十字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保障范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专项彩票公益金对红十字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级红十字会的考核检查,促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做好《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的修订工作。
(三)积极推进红十字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